如题所述
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法院电子送达当事人可以使用签名代码签收。以上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为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签名码是一组16位数字组合或6位数字与字母组合,包含在法院发送的通知短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