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根据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2022年7月1日起,东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及费率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在职人员:
(1)“上年度社平工资”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22年6月为5825元;
(2)“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2年7月后为6397元,该数据后续将于每年年初统一公布。
(3)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工资由本人按月如实申报。
2、退休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达我市规定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随职工医保基数改变相应调整:
(1)选择一次性缴足年限的:缴费基数调整为办理一次性缴费时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选择继续按月缴费的:缴费基数调整为上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选择继续按月缴费且原单位继续聘用的: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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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0
东莞社保缴费标准由缴费基数决定,生育保险和个人保险不需要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根据每年调整的缴费标准缴费。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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