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收入和其他收入需要合并计税吗

如题所述

需要。
营销员是代理制,所有收入统统计入个人所得税,奖励同样也要纳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54号文的规定,对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的百分之四十的比例扣除佣金中展业成本,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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