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不了怎么办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不了怎么办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不了解决方式如下:
1、在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如未激活,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后,点击“立即激活”即可;
2、在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激活,关注所在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电子凭证,电子凭证激活,根据提示进行身份验证(输入6位数支付密码和人脸认证),即可激活;
3、在支付宝激活,打开支付宝首页按照顺序点击“卡包、证件、医保电子凭证、立即领取”;如未激活,点击“同意协议并激活”后,扫脸认证激活;点击“立即使用”并设置6位数支付密码(医保支付密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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