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户政策

如题所述

一、学历核准入户
统招全日制学历
1.应届生入深户
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两年(2020-2022)毕业,可按毕业生办理入户,无需社保。
应届生入户必须要有报到证,应届生一般可以在两年内改派。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必须在2022年7月份之前办好,过了期限就不能按应届生入户了。
大专的应届生要注意,新政策出来后将不能直接办理入户。且应届生刚毕业也没有社保累计加分,积分会相差很多,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入深户了。
2.全日制学历入深户
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内。在深圳交上社保即可。
统招大专以及本科,超过35周岁的朋友注意,新政策后将不能直接办理深户。
3.留学生入深户
要求:在国(境)外获得学士(本科)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45周岁以内。港澳台学生也可以按留学生办理。
① 落户在本人或亲友房产、代理机构集体户。无需社保可直接办理。
② 落户在派出所人才专户,需在深交上社保或做居住登记。
留学生目前办理入户年龄不能超过45周岁,新政策后对留学生有年龄要求,学士要求35周岁以内,硕士要求40周岁以内,年龄超过的朋友需尽快办理。
二、职称入户
中级职称证书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5周岁以内。在深圳交上社保即可办理。中专必须真实,会回函到学校确认。
2.高级紧缺工证书
要求具有深圳市高级紧缺工证书,35周岁以内,需在深累计缴纳3年社保。
3.紧缺工技师证书
要求具有深圳市紧缺工技师证书,45周岁以内,在深圳交上社保即可。
三、投资纳税入户
纳税证明
1.公司法人纳税入户
要求:公司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直接办理入户。
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
2.公司股东纳税入户
要求: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以上的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纳税需按占股比例分摊,比如企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纳税120万,股东占股50%,120万*50%=60万,就符合条件办理纳税入户。
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
3.个体工商户纳税入户
要求: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累计30万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直接办理入户,无需做入户体检。
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
4.个人纳税入户
要求: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可以直接办理深户,无需做入户体检。
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
四、随迁入户
随迁入户
1.子女随迁
要求:父母一方是深户,即可把子女户口随迁过来,无论是家庭户还是集体户都可以随迁。大人在办理深户业务的时候也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
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专在校就读,也可办理随迁。
2.夫妻随迁
要求: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和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需同时满2年。无论家庭户还是集体户都可以随迁,且办理夫妻随迁的同时也可以将子女一起随迁
3.父母随迁
要求:子女入深户时间满8年,且父母同时满足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父母须同时提出申请。父母随迁要求是家庭户。
法律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 》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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