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2年后就没有限制了吗

如题所述

失信人员二年后依然是限制的。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将不会撤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征信机构保留失信人的信息期限如下:
1.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2.如果贷款没还清,征信逾期不良记录黑名单短期内不会自动消除,需要把钱还上后,再好好养征信,五年后征信滚动覆盖原来的不良信息后才能消除。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未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直到2012年以前,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项法律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依据。国务院法制办曾经在2009年10月全文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欺诈风险名单属于身份证列入黑名单,意味着个人行为违法或在某些方面有不良记录,在不同情况代表不同意思。例如:信用卡透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款,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以后办理相关贷款业务受限。在旅游景点或其他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言论或行为,被列入旅游黑名单。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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