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娶了个后妈最后什么都没有我的,钱没有,房没有,我连家也不能回,

父亲娶了个后妈最后什么都没有我的,钱没有,房没有,我连家也不能回,我继母是外地人,2000年跟我父亲结婚,等于当时跟我父亲结婚时她就把户口迁过来了,然后2003年我家住在朝阳清河就是现在的鸟巢那块,当时我才14岁,户主是我爷爷,等于我爷爷奶奶,我父亲跟我还有我继母我们五个人一个户口本,因为当时我家属于宅基地,没有写拆迁没人给多少钱,只写了我们五个人名,把钱给的我爷爷户主,总共给了两百万,然后父亲要跟我爷爷把户口分开,于是爷爷写分家单给了父亲一百五十万,后来我就跟我父亲继母我们一个户口了,住拆迁后买的楼房里,当时2004年我跟我父亲还有继母住进去的,是两居室,我一间父亲和继母一间,继母在2004年九月份生的我弟弟,继母在生怀我弟弟时,我父亲出事进监狱了,继母就故意不让我回家,我回家她把门反锁,也不给我开,从那时我父亲出事我就不在上学了。在父亲还没被放出来时,继母就把我们当时住的楼房给卖了,我也不知道房本是我爸的名字我后妈能卖么,然后我就从那个时候在也没有家也没回去过,直到父亲出来,07年才知道继母从朝阳区搬到海淀,所住的楼房和房的名字都是继母的名字了,直到14年我结婚才有个住处,之前一直都是租地下室或朋友家,我结婚父亲继母也没给我一分,直到我15年生了个儿子,孩子的户口上父母哪边都一样,我老公丰台人,我海淀我想把孩子户口上我那,继母不给我户口本。最后我跟她谈,我说您没有权利干涉我,但继母说要把孩子户口上这,让我跟她签协议,协议是我的孩子户口上着,但不能打扰她的生活和给她生活加负担,我有什么事直接找我父亲说与她无关,如果打扰她的生活我跟我孩子户口都迁走,然后我签了,因为我不能耽误孩子上户口,之后我现在也没工作想申请低保可是人家街道说我在的这个户口本变更过两次,要我公正要公正证明是否有我的利益,其次就是,我继母说她现在所住的房子就是每月交国家钱,应该不让廉租房就是公租房,我想了解下,我没结婚时跟我父亲继母我门一个户口,我弟弟才几岁,像现在我继母住的这个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占用我的人名申请了吗,因为她说房是她的名字,可是当时我家拆迁也有我的名字,虽然我不到18岁但有我的安置地啊,怎么现在我就家也不让回,不让我住,钱一分也没给过我,所以我把孩子户口上我这等我跟我继母我弟弟我爸我儿子我们五个人一个户口,如果之前继母占用我的名申请过他现在住的这套房,我在申请房,还能申请吗,申请房不是按户申请吗,我就也想知道她住的这两室一厅再加上我弟现在才16她能申请两居室吗

照你上面说的,分房肯定有你的一份的,房子是分给你们家的,具体写谁的名字你当时小应该是没写你的名字,但计算分房面积或补助是按人头计算的,肯定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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