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政策

如题所述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政策

法律分析: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政策如下:1、房地产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22.5%,县域银行不得超过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2、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7.5%。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那些贷款优惠政策

2010年2010年1月“国十一条”出台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2010年1月《国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规定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2010年3月全国开项检查2010年3月12日,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2010年3月各地暂停出让住房用地2010年3月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2010年3月国资委要求78户央企退市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2010年4月缩小首购普通房契税优惠范围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2010年4月银监会要求银行评估贷款情况2010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银行已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2010年4月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政策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2010年4月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010年4月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2010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2010年4月可暂停第三套房贷2010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2010年4月北京新政“限购”2010年4月30日,北京政府发布调控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的贷款。统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2010年5月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2010年5月26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2010年6月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0.5%提高到2%2010年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限。国税总局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市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通知》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2010年6月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数认定二套房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

三、二手房买卖全额付款资金监管比例?

“自4月15日(含)开始新签的买卖业务单,所有单子必须进行资金监管,并且资金监管单量要大于等于80%。”近日,这样一条通知在微信朋友圈等渠道传开。记者核实发现,这条“新政”仅来自链家地产,官方并未发布相关通知。

这条“通知”于本周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传开。通知中显示,今天起,所有经过中介网签的二手房买卖业务单,必须进行资金监管,且资金监管量要大于等于80%。

如果单子不做资金监管或当量低于80%的,需要在买卖单子签约时,就由区经理将买卖合同号、物业地址、买卖双方姓名向公司副总报备。

只有买卖双方自行过户的情况才可以不用资金监管。

今天上午,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下发过这样的“新政”通知。

影响

购房人存入专项账户款项增加

去年5月1日起,西城区、海淀区等11个区县,对中介经手的二手房交易进行强制资金监管。8月1日起,朝阳区也推出以银行作为第三方实行监管。

链家地产某门店经理苏先生称,此次监管额度提高到80%,跟此前相比至少提高了50%。

此前,全款交易的资金监管比例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贷款则须监管除去“装修款”部分的全部首付款。

“比如买了一套总价130万元的房子,按照过户指导价100万计算(30万算成装修款),可贷款80万。此前,须进行监管的资金为20万的首付款,现在则是包含‘装修款’和首付在内的80%,即40万元。”苏先生进一步解释说。

根据相关规定,买家拿到房本后48小时内,资金监管的钱款及利息便会打到卖家账户。若交易失败,本息则一起退回购房者账户。

追访

否认借热点炒作

为何只有链家下发这样的通知?

昨日,链家地产金融部相关负责人称,演员方子哥买房被骗393万元是他们下发此次通知的“导火索”。

记者查询媒体报道,方子哥为给儿子买婚房,通过我爱我家向卖家交付全款393万元后,才知道房子早已被查封。近日,方子哥就此事将中介到。

记者随后搜索发现,在某房产网站二手房源中,链家地产的房源中标注着“方子哥事件表明,买房选中介很重要”。

链家是否在借明星事件炒作?今天上午,该负责人回应称,该“政策”与方子哥事件确实没有直接关系,与此前相比,只是监管的标准更明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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