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产权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他有权处理我的房子

如果没有做财产公证呢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规定,由于你是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的房子,且房产证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理所当然的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结婚后,只要你不主动放弃对该房子的所有权,房子就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他也永远无权染指这套房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1
MM,放心吧,新婚姻法出台了,只要你房产证是在结婚证前拿到的,就永远属于你一个人,即使离婚也是你的,他没任何权利,除非你结婚后把房产证写上他的名字。
楼上说法是不对的

不用公证了。 wuysh2008说的事在老婚姻法的前提下需要公证,现在的新婚姻法明确了你结婚不管多久都还是你的私有财产。
老婚姻法倒是说过结婚8年后婚前财产自动转换为共有财产。新法明确废除了这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9
结婚后应该属于夫妻共有产。但是没有完全的权利处理有关房屋的事宜,必须经过你同意!
第3个回答  2011-01-09
不算共同财产,但是你必须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后他也没有权利处置您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