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属于派遣,在盒马上班17天想离职,被告知要等到月底,否则要扣30%到40%工钱。

而且没有任何合同,哪天签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在我们忙的时候签了就拿走了。也没有给我们复印件,当时没看是什么东西。请问如果我想快去离职有什么法律支援吗?怎么避免扣工资?

违法。
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形式提出
离职申请,过了试用期提前一
个月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就行。
用人单位不批准也可以辞职。
用人单位也没权力克扣工资。
如果没按要求提前通知离职,
那单位可以旷工为由扣你钱。
但是扣钱只能扣20%的工资。
而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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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
可以打劳动局电话12333举报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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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我应该属于劳务派遣,没有任何合同。也没有跟我们要工资卡信息等,这合法吗?如果被扣工资,应该怎么维护权益?我是因为身体原因干不了,公司也不让休息。

追答

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

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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