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药店工作,(药店是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是实习生,实习期有十个月,三个月的试用期,我才上班一个月多

我在药店工作,(药店是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是实习生,实习期有十个月,三个月的试用期,我才上班一个月多几天,是学校安排的工作地点,我还有6个月才满18周岁,上班的地方没有吃饭的地方,上班期间在店里吃了个泡面,第二天被公司开除,退回学校,请问我该怎样讨说法。

1、十个月的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显然违法,依照劳动合同法该种情况最多一个月试试用期。
2、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参加劳动,并不是必须年满十八周。
3、按你所说的情况,你不存在公司可以开除你的情形,公司开除你违法。4、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控告,并申请劳动仲裁。 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追问

而且我的工资是800一个月,他要是辞退我,我这样说就可以嘛?试用期只有一个月吗?前三个月是800,后边7个月是1100底薪+提成。请问他们有哪里违法

拜托亲回答我谢谢,我会采纳你的回答的

追答

虽不知道你在哪里,但现在800元工资肯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为三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试试用期工资可以是合同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追问

我在山西太原,这是不是已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了?但是我是实习生啊,我不知道这样对不对

追答

太原的标准肯定高于800,无论你是否实习生,公司都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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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6
你是哪里人?追问

山西太原人

追答

我就知道,国控现在就是这样,在里面干没啥意思

你不会是药校的吧

第2个回答  2015-05-16
也许上班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呢,或许你哪做错了,立马改啊追问

确实不能,但是第二天就被开除了

没有任何警告

追答

有很多种可能啊,这是第一次,以后知错能改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