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我行员工义务和职位职责。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能够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绩效表现良好。
4、无不良从业记录,且近两年内没有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浙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第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全称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总资产达6699.5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632.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0.23亿元,位居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第11位。
发展历程
2004年8月18日,浙商银行正式开业。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除总行外,浙商银行按照“沿着浙商投资路径布局”的机构发展思路,已在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湖北12个省市和浙江省内全部省辖市设立了近121家分支机构,全国性机构体系初步形成。
2015年12月5日起,该行个人客户在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账机、ATM等所有电子渠道都享受跨行转账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