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母亲原为一家个人承包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会计,后经理以公司名义向母亲借款3万元并且已入账,但公司于2001年倒闭,母亲一直追要欠款无果,后来2008年经理死亡,其子耍赖拒不承认债务,请问我母亲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但是现在别的企业还欠母亲所在已经倒闭的公司20多万元的债,马上款项就到了,这样也不行吗?
当公司倒闭了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费用、公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当得知企业倒闭了,应当立即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对公司资产进行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首先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经理)确实借你母亲3万
第二,时隔已久其名下财产都已变成他人
第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子有继承其财产,或者其他亲属有继承其财产的。
到法院起诉已继承其财产的,向其追尝债务。
根据破产法45条,该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法院会确定债权申报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可少于30填,最长不能找过3个月。
个人债务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并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如果无限公司的股东只剩下一人,那么,无限公司应解散或变更成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危及个人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若干人以上(一般为5人)和若干人以下(一般为21人)的股东所组成,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偿债顺序:
1、如果破产财产变价较好,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偿债顺序就不需要纠结,但是如果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少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偿债顺序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2、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然后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
5、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比如在清偿了前面两项债务后,资产还有结余,但是又偿还不了所有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按比例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