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写明不让合租,只写明不准转租。但房主以合租为名说我们违约,要终止合同。

我和朋友一起看的房子,一起交的押金,后又一起付完全款6400元租期一年,签合同时我也在场但我没有签字,只有朋友自己签的。也没告知房东我们是合租。不过合同之中没有写不让合租,只写了不准转租。我们住了快半年了,由于当地租金上涨,房东眼红以我们合租为由说我们违约,要我们3天内搬走,不退剩余房费。这合理吗?我们实在是不想搬,现在是冬天搬家找房都难。我们应该怎样办。请懂法的朋友出出主意。

房东压根是乱找理由的 你可以找当地民警解决 房东是房屋所有人 而你在租房期间是除了所有权以外其他权利都和房东的权利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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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8
你不需要搬的,没有违约,愿意去那里告你就让他去那里告,如果动手或者有其他违法情况就报警。(前提要不是群租啊、指很多人一起住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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