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没交强险,出了事故怎么办?

我开车和另一辆车相撞,对方直行,我拐弯,所以说责任全在我,我只有交强险,没交别的保险,但是事故处理时发现对方交强险是假的,请问是不是对我有利呢?因为没交交强险是不允许上路的,他要不上路,我当然也就跟他撞不上了!最后结果是对方主动提出各管各的,谁也不赔谁,这样对我来说,是不是已经占了便宜了?请明白解答,谢谢啦!
对不起,我只有5分了,想多给都给不了!
另外,如果我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介入的话,我是不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就是修车费,因为我是办了交强险的。现在事情已经结束,不需要交涉了,但是我实在是不明白,想通过这次弄明白了,所以最好能解释清楚!谢谢!

机动车没交强险,出了事故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由个人全部承担。根据所述全责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即便对方没有交强险,这也只是属于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会由交警另行处理,但是这并不影响事故的责任划分,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依然会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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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4

机动车没交强险,出了事故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的,由个人全部承担。

交强险的全称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限额赔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所述全责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即便对方没有交强险,这也只是属于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会由交警另行处理,但是这并不影响事故的责任划分,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依然会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赔偿。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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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单就事故本身来说转弯车撞直行车是你全责的,假设对方有交强险的话,你全责是需要给对方修车的,而对方无责只需要赔付你100元,你自己的车是需要自己修理的,交强保的是对方,这个概念你今天以后要清楚。
你所想的只是你认为的道理,就法律来说他不买交强险和你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没有关系的,这个懂了吗?也就是说全责你还是要承担的,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对方没有买交强险可以处以2倍交强险的罚款,最高2100元的,而你该给人家修车还得给人家修车。
在回到你这个事故中,你这次是全责对方主动提出各管各的对你来说,你是占便宜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28
如果说你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话,那就自己破点财吧。如果说你们的车被弄到交通队,然后他通过别的关系把强险补上的话你就不利了。如果不是特严重的话,就自己修修吧
第4个回答  2020-09-26
这个看多大的车辆。交强险:

5座 6-8座

第一年: 950元, 1100元

第二年: 855元 , 990 元

第三年: 760元 , 880元

第四年: 665元 , 770元

第五年: 665元 , 770元

以上保费,跟出险,脱保,过户有关系,其中任意一项变化了,那样保费会变化。

拓展资料: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