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12-27
营业税:5.5%(崂山区5.6%)。如果是144平米以下,房产证满两年免征,不满两年的按本次成交价和上次成交价的差额来征收;如果超过144平米(包括),房产证满两年的按差价征收,不满两年的按全额征收。
个人所得税:2% 。这个税想免税的话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房产证满五年;第二,这套房子是房东夫妻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这两个条件全满足的话可以免征,缺一不可。
这两项费用市地税局收,名义上都应该是房东交,税票的名字写的也是房东的名字。
契税:面积在144平米以下,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3% 。如果面积小于90平米,而且是第一次买房子,契税可以只交1%
印花税:崂山区1%。(买卖双方),市内四区收5元
手续费:每平米6块钱,由房东和客户平摊
登记费:80元。
土地登记费:13元。
中介费:物价局的定价是1%—5%之间,青岛的行规是买卖双方各收1%
以下费用是贷款才需要交的(由客户承担):
抵押登记费:贷款额50万以下的,235元/笔;50万以上的,385元/笔。
评估费:评估价的2%。某些无良中介串通了评估所收7%。交钱的时候擦亮眼睛。
以上所有的费用我都列清了应该由谁承担。在南方等城市都分得很清楚,但是在青岛,房东的报价都是不包含这些费用的,所以你要是买房子的话,这些费用都是由你来承担的
一、营业税及附加:(税率5.55%)
自今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个人将非住宅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及附加。
以上所提及差额征税的均需提供原购房屋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作为扣除凭证。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转让房屋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交易价格-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合理费用)×20%
三、契税
辽宁省契税税率为4%;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税率暂减按3%征收;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3%并减半征收;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契税税率暂按1%征收。
四、印花税:(税率0.05%)
凡房产转让行为,合同双方均对成交价格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税率30%-60%)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级数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50%以下部分 30 0
2 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以上的部分 6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