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被别人在银行抵押贷了款,怎么拿回呢?需要打官司吗?

我的一个朋友,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发现房产证遗失了,挂失时发现早在10年前就被别人在银行抵押贷了5万元的款,在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抵押贷款应该是不合法的吧?现在,他该怎样拿回自己的房产证呢?需要打官司吗?复杂吗?大概费用是多少呢?

如果确实是你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抵押的。你朋友应立即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掉抵押登记的信息,因为抵押不是真实的,所以常理抵押登记资料中,应当是没有你朋友签名的。如果房管部门不撤销,你朋友可以诉讼房管部门,要求他撤销登记。
第一,无论按照现行还是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本案的抵押贷款行为都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二,抵押应当登记,登记的才能从程序上生效。
第三,你朋友只有通过起诉才可能收回房产证,请求法院宣告抵押无效。行政诉讼的难度更大。如果你不懂诉讼流程和法律规定,代理诉讼!
先到鄂州市房产局产权办去了解抵押登记的有关情况(看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才能决定通过何种方式去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先到鄂州市房产局产权办去了解抵押登记的有关情况(看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才能决定通过何种方式去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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