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天数怎么计算我在一国有企业上班,第一次合同签定是1998年5月。今年的工休假应该怎么算?今年我提出公休申请时,单位人事部门只批准我工休5天,我觉得我工作已经满10年了,应该享受10天的公休假。他们的解释是工作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算,从第3年开始享受5天的工休假;同理,我工作满10年,从第11年开始算满10年,就是该2009年起开始享受10天的公休。请问,这种解释合理?如:2007年1月1日签订的合同,到2007年12月31日就已经满一年了,工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就可以享受5天的假期了,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