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7
【规章制度 违反法律 损害劳动者权益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开除 程序 补正】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奖惩程序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63号规定:关于企业开除职工的程序是否可以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67号执行问题。我们认为国发(1984)67号文规定的“厂长、(经理)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是指企业厂长(经理)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奖惩职工的权力。一九九二年发布的《全民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职工。”因此,如果企业未按法规规定的程序奖惩职工,有关部门可要求企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补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7
首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其次,你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第3个回答 2010-12-27
罚款肯定不行,公司哪有罚款的权利。他们所说的罚款其实也就是从你工资里扣除。你可以主张你这段时间的工资。但是因为你的行为也确实影响了公司。所以他们也可以主张他们的损失。所以这个最好的结局就是你不要工资,他们也不追究你的不当行为。如果都追究起来。可能在中和下,你多少拿到些吧。但是这些钱可能还不够你折腾的,公司也是一样,所以建议双方都退一步
第4个回答 2010-12-27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诉,但要是你的弄虚作假令你得公司受到损失,他们是可以起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