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社保缴费基数2019,南宁社保缴费比例,南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如题所述

南宁社保缴费基数2019
南宁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在南宁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也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南宁社保一般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
在职参保人员本人2018年平均工资高于201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300%(15399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5399元/月)为缴费基数;低于2018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月)60%(3080元/月)的,按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80元/月)为缴费基数。
南宁社保缴费比例
南宁社保缴费比例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正常职工缴纳社保的比例,另一部分是灵活就业的人所需要缴纳的比例,以下是具体内容介绍。
1、南宁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7.5元,个人缴0元。
2、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60%、70%、80%、90%、、200%、300%确定,对应的缴费基数为3080元、3593元、4106元、4620元、5133元、10266元、15399元。参保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2)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3元)60%(3080元)确定。
(3)养老保险:个人缴20%;
(4)医疗保险:10%
大额医疗费用统筹:90元/年
南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目前南宁市的政策来看,南宁市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不高于16732.2元,下限不低于3346.5元。
根据相关内容可知,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都要申报缴费基数,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将另行通知。
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于全部在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之和。
注意:在职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不高于16732.2元,下限不低于3346.5元。有关用人单位,可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或者前往市社保局本部或各城区管理部申报。
(注:以上数据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还以实际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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