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由于乙方采购困难,经协商乙供采购材料变为甲供材料,在结算时怎样处理?

我单位是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包工包料,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采购有困难,将部分由施工方采购的材料变为由我单位采购,在工程总结算中该怎样计算???
谢谢!

扣除材料费用就可以了,安装费、利润、损耗照旧要收的。在总包合同里扣除这部分材料款就可以了。追问

这部分材料价款发生变化时,该怎样办?

追答

根据合同约定变更啊,一般是涨跌10%以内不予调整,超过10%再重新认价,双方确认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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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2
包工包料是这“二包”,是对原来的预算跟图纸来说的。结算,当然是按实事求是,做什么那就是什么,竣工图要按实际做的东西来做,结算书编制也一样。建设单位结施工单位的钱,是按原预算书里扣除建设单位发生的材料采购费。建议建设单位不插手单一材料采购环节工作,一产生质量问题,责任人很难确定。最方便的是变更图纸,施工方资金困难的,可签订合同后先付30%预付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2
在这问题建设工程合同中由于乙方采购困难,经协商乙供采购材料变为甲供材料,在结算时怎样处理?
这个问题很好解决,该工程应该值多钱、结算时,就算多少钱,只是将供应的材料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折合多钱,在应给的结算额中扣回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