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4、只对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降分政策的加分、降分予以承认。
5、进档考生须在其投档批次的录取期限内与学院联系,并办理缴费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院可不予录取。
五、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男女比例: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
七、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八、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见附表。
九、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颁发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如果本院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颁发本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如果本院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由湘潭大学授予注明了本院名称的学士学位证书。
希望能帮到你。我时湘潭大学的,但不是兴湘学院的。可以叫我学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