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在单位与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后双方动手,陈某拿起菜刀将小李砍伤,右手2处骨折,断了一根筋,缝了25针,一年以后还要二次手术将固定骨头的2根钢钉取出,陈某无任何伤,之前住院费陈某已支付,现请问如果私了给对方要5万赔偿金是否合理(所有费用全含,包括二次手术费),现陈某放话只付3千其他费用没有,因双方说不通,现陈某已不知去向,电话关机,单位领导讲不负责此事,现在该如何处理?单位用负责任吗?如果通过报案能得到什么赔偿.麻烦各位给予回复谢谢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