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初二(3)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吴老

某校初二(3)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阅了此信。这是高某些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稿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某校初二(3)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阅了此信。这是高某些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稿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请运用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简要分析。

不管这位吴老师是出于教师关心、教育学生的职责还是有别的原因,信件始终都是私人物品,他未经当事人允许私自拆开信件查看其内容,就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高某虽是从家中出走的,但他出走的原因和吴老师有关,他对出走一事有责任和义务,吴老师的解释是在推卸责任,掩饰自己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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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8
最为一个老师不应该去看学生的私人信件、他这样做属于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孩子是从家里出走的但是当全班的面读信和批评学生是造成这件事的导火索。难道他想让孩子的父母成天在家看着孩子不工作?
第2个回答  2011-07-24
肯定不对的啊。任何人都有隐私权,都不容许别人侵犯。该老师没有经过学生的同意私自拆开他的信件,所以可以说是侵犯了他的权利。
还有,老师应该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而不是一味的批评。该生的出走,该老师有一定的责任。按照我的看法,这人根本就不配当老师。
以上仅属于我个人的看法,可以参考。
第3个回答  2011-07-17
首先,老师已经侵犯了学生的隐私;再者不应该在班里宣读,完全可以私下交流予以辅导,而不是严厉批评;学生出走,这位老师是有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11-07-17
不正确,每一个公民都享有隐私权,老师未经该生同意就拆信阅读并且当众读了此信,侵犯了该生的人格尊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