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某公司上班三年,公司没有给我们签任何合同,更没有给予我们在任何的保险,现在我该怎么办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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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7
约定tianli,您好!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已经构成了铁一般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没有跟你们签合同以及买社保等,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你现在要做的,关键的不是需要看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过要记住:到哪里工作,最好都是签好规范的劳动合同),我建议您(或者最好联合其他的同事工友)注意收集和保留好一切关于你在那里工作过的材料,例如工作证、出入证、打卡记录、工资条等等,以及一些可以帮到你的同事可作为人证。
建议您还是先找公司雇主协商一下看能否解决,尽量不要将事情闹大搞得太复杂了,如果真的遇到困难麻烦,你可以到这个工厂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反映,或者直接到所在的区劳动局,寻求劳动保障部门介入协助解决,的确未能解决,就只好诉诸法律行径去解决了。
好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祝您早日解决和处理好这桩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