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的主要内容

最好是比较详细。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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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矛盾”辨析及其意义
——纪念毛泽东诞辰111周年

苏伟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但我们对毛泽东使用“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研究不够,致使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必须认清毛泽东多年来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才能明确:“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应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由此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学说的指导意义,并可以得出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毛泽东首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近半个世纪以来,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着其真理性,也要求我们更深刻、更全面地挖掘其理论内涵。当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只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进行再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指导意义,尤其是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伟大意义与这一学说提出后实践曲折的理论原因
1.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意义
毛泽东以彻底的辩证法态度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其意义是伟大的。对此,我们党及我国理论界已有充分的论述(注:参见杨焕章等主编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1]、金春明等主编的《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2]、《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等。[3]),兹再概括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提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从而,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2.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实践发展曲折的理论原因
我国的历史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提出后遭到巨大的反复挫折,主要的理论原因,固然在于“跃进式发展生产力论”、尤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论”等,违背了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然而,毛泽东未来得及对概括性极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展开论述,而理论界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研究不够,致使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解,出现了较严重的概念混淆,进而,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了较严重的偏差,这一理论原因也不可忽视。
毛泽东对“矛盾”概念,多年习惯于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一般存在形式)上使用,亦从其特殊意义(对立统一关系的个别存在形式)使用(本文第二节将展开论述)。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此特点仍然存在。他讲:“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4](p214)这里讲的“矛盾”,当然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这一矛盾,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既包括它们之间相适应的关系,又包括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关系。毛泽东又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4](p215)这里讲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显然就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辩证矛盾,而是特殊意义上的辩证矛盾,即不协调、有冲突的那类“冲突性矛盾”了。毛泽东还讲到:“在解决了这些矛盾以后,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又需要人们去解决。”[4](p215)同“问题”并列起来的“矛盾”,当然不是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部对立统一关系,而只是指它们之间不相适应的那一面关系了。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知“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和“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中的“矛盾”,是两个外延不同的范畴。前者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后者只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那“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毛泽东在论述中没有明确地将它们区分开来,这是一个遗憾。当然,对于有基本的理论素养,知道“矛盾”这个概念有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之分,而辩证矛盾还有普遍意义、特殊意义之分的人来讲,自觉地区分它们并不难。所以,这一遗憾虽然给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带来一定缺陷,但并未给这一学说本身带来错误的理论内容。
3.附加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名义下的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值得重视
然而,正因为没有强调辩证矛盾概念的普遍意义与特殊意义的区分,在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过程中,我们便形成了一些教条式的理解,甚至形成了一些错误观点,并将这些教条式理解和错误观点附加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名义下。主要的有以下两条。
第一,在看待社会主义发展动力问题时,将“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片面理解为“(不相适应那类)矛盾是动力”(矛盾双方部分的对立统一关系),因而片面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未强调它们“相适应关系”的动力作用。有这样的以偏概全(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不相适应”的矛盾关系混同于全部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关系),故一再破坏初建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性,一味地向“纯而又纯”的生产关系过渡,结果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再加上我们曾长期片面强调矛盾斗争性的动力作用,并且将矛盾的斗争性与社会斗争混同起来,为了使“矛盾”来推动世界和社会的发展,就千方百计地寻找矛盾冲突、直至制造矛盾冲突,为政治运动火上浇油、为历史悲剧推波助澜,因而使本应比以前社会更和谐的我国社会矛盾重重。这多年的教训,真是太沉痛了。
第二,在寻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原因时,离开了与生产力的关系,将“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当作了唯一标准:凡具备完善社会主义性质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适应;凡社会主义不完善和非社会主义的方面,就同生产力、同经济基础相“矛盾”。于是,在看待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和基本途径问题时,就容易忽略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而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重点。而生产力这个基础一旦被忽略,“社会主义制度”就容易成为一堆空洞的原则。而我们确实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简单化和僵化的理解——前者是“将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同起来,后者是将国有国营、计划经济的模式看成了不会同生产力产生矛盾的“完善部分”的核心,于是,就不能从僵化了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去寻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中那些“不相适应”的矛盾的根源,而只能将眼光转到政治、思想等领域。这样,能找到的,只能是“意识形态矛盾”、“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等等了。结果,自然要以“革命”等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了。从经济上的“一大二公”到政治上的“全面专政”,从思想上的“灭资兴无”到文化上的“横扫四旧”,抽象的社会主义原则贯彻得不少,但社会基本矛盾中的“矛盾”反而愈演愈烈,在其基础上社会即不可能发展,亦不可能和谐,以致不得不进行全面的改革。
可见,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作用,必须清除上述附加到其名义下的错误观点。而清除工作的基础,就在于深化对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及特点的研究,更准确、更全面地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
  二、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特点,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意义
1.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
基于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真理性,时隔22年,邓小平强调:“关于基本矛盾,我看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5](p181)然而,也正因为总结了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5](p182)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后,要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性理论,就更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
怎样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呢?我认为,掌握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表述习惯和特点,更准确、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是一条重要的途径。这也是消除上述附加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上的错误观点,消除在应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过程中出现的较严重偏差的理论原因,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更好、更直接地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辩证法大师毛泽东在论述“矛盾”问题时,一直多在两个涵义上使用“矛盾”概念。
其一,是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上使用。如定义矛盾规律的论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6](p299)如讲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6](p304)如讲“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等等。从提出“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到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论”时的基本论述,毛泽东承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基本观点,对辩证矛盾作了展开的论述。这是毛泽东对矛盾概念的主要用法。
其二,是从辩证矛盾的特殊意义上使用。如毛泽东许多次讲到对反动派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注:参见毛泽东:《论政策》[7](p763)和《中共中央关于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8]等。)如谈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各地方实力派“虽然同进步势力有矛盾,但他们同现在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损人利己的政策亦有矛盾,并想利用我们同顽固派的矛盾以达其政治上的目的”;[7](p746)如揭露蒋介石“企图以民族领袖的资格,站在国内各种矛盾之上”[7](p779),以维持国民党政府的统治;等等。这里的“矛盾”,专指政治上的对立和冲突,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讲违心地写歌颂斯大林的文章的原因时还说过:“不是出于内心,而是出于需要。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矛盾的,感情上不愿写,但理智上不这样不行。”[9](p126)他还讲过:“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也有一定的矛盾。”[9](p205)这里的“矛盾”,前者指感情上的冲突,后者指政治上的摩擦,也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毛泽东在论文艺问题时还讲过:“文艺就把这种日常的现象集中起来,把其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造成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7](p861)他还说“处于没落时期的一切剥削阶级的文艺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反动的政治内容和其艺术的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我们的要求则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7](p869)这里所讲的与“统一”相反的“矛盾”,仍然是不一致、不和谐等冲突意义上的矛盾,是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
摩擦、冲突、不协调意义上的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一种类型。而一致、协调意义上的统一,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是辩证矛盾的另一种类型。毛泽东在讲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时讲:“它们都是一个统一体的矛盾着的两个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9](p299)这里讲的“矛盾”,也是“对立”的意思,是民主与集中这对矛盾中的“一半”关系(另“一半”即“统一”)。
毛泽东虽然从普遍意义上讲矛盾概念讲得更多,然而,从摩擦、冲突、不协调等辩证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的意义上讲矛盾概念的地方,也不少。
此外,毛泽东还在逻辑矛盾意义上使用过“矛盾”概念,如设问:“怎样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岂非与保存自己相矛盾?”自作答曰“不相矛盾,是相反相成的。”[7](p482)等等。
当然,毛泽东讲矛盾概念时,理论重点肯定是放在普遍意义上的,亮点是坚持了寓于特殊性中的矛盾的普遍性原则。本文之所以摘录许多毛泽东对于特殊意义上的矛盾的论述,目的还是在于反衬性地强调本文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组成,既包含它们“不相适应”的关系,也含它们“相适应”的关系。这一观点,还可用毛泽东“差别就是矛盾”的重要论述来论证。
毛泽东在读《读书与生活》时,摘录了作者艾思奇这样一段话:“差别的东西不是矛盾,例如笔、墨、椅子不是矛盾。但如果懂得推移和变化的道理,就知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矛盾。”接着,对这段话写了评论:“根本道理是对的。但‘差别不是矛盾’的说法不对。应说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是因人与作文这两个一定的条件把矛盾的东西暂时统一了,不能说这些差别不是矛盾的。……差别是世上一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故差别就是矛盾,这就是所谓具体的矛盾。艾的说法是不妥的。毛泽东意见。”[10]毛泽东的这段评论很重要:既然一切差别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是矛盾,那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无论在“相适应”的条件下,还是在“相矛盾”的条件下,都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矛盾的。这两方面情况的总和,才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
2.再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理论结论
通过以上的再认识,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认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的观点,是不全面的。毛泽东提出这一学说时讲得很清楚:“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4](p213)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命题,就应该理解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讲的又统一、又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更包括它们“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样看来,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即“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只是部分动力。另一部分动力,则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方面的又统一、又斗争。这种统一和斗争直接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当然,“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并不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会产生“矛盾”,恰恰相反,“相适应”的本质内容就在于能够使这些“矛盾”通过社会主义自身不断得到解决,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断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相适应”。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全部的运动,即其“相适应”方面和“不相适应”方面全部的又统一、又斗争,形成社会和谐的全部基础。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矛盾不但在“空间”上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全部动力,而且,在“时间”上亦然。恰恰相反,如果这些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即在时间上驻留,它们还将成为发展的阻力。从而,成为社会冲突的基础。只有这些矛盾的全过程的运动,即“不相适应”关系向“相适应”关系的转变,才是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社会,消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关系的基本方式是什么呢?是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基本矛盾运动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使社会基本矛盾的“不相适应”方面向“相适应”方面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矛盾是动力”、“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改革是动力”这几个命题才是近乎于等值的。
再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表现形式是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则是人民内部矛盾。前者趋于对抗的尖锐,后者则趋于协调的加强。所以,对阶级社会而言,“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与“阶级斗争是动力”这两个命题近乎于等值;而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讲,“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就与“和谐统一是动力”近乎于等值了。毛泽东指出:“在不断地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使社会主义内部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4](p213)只有这样的统一和团结,才能将一切积极因此调动起来,形成无比巨大的合力,将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由此可以再次证明本文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第二,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产生“不相适应”矛盾的原因归结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并且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单纯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坐标,来衡量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完善的观点,也是违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精神实质的。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还、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11]在这里,判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或相矛盾(不相适应)的根本标准——生产力标准——实际上已被提出来了。在毛泽东的正确思想基础上,邓小平明确地提出“生产力标准”,使理论又发展了一大步。
毛泽东在论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时讲到:“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适合生产力发展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4](p214)他还说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而巩固新制度的基础,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p216)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新制度巩固、完善之基础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重要内容。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变化的基础,即推动其“不相适应”方面不断向“相适应”方面转化(由于新的“不相适应”方面又会不断产生,所以这种转化是不断的)的根本动力,所以也可以说,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根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基础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杨焕章等主编.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3.
[2] 金春明等主编.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 全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4] 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 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54.
[9] 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 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1-32.
[11]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79.

【原文出处】探索
【原刊期号】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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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0
(1)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着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
  (2)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3)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根本不同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而不是对抗性矛盾。
  (4)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加以解决。毛泽东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特点和解决途径、方法等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说;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5
关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长期以来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由于我国是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这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同,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的演变呈现出明显的新特征:
1.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从社会矛盾对应群体的角度来看,官民(干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由中国特定的社会转型背景条件所决定的,当代中国官僚资本凭借强权践踏民权,与同广大群众奋起维权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2.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穷人很穷,富人很富,这是现阶段我国社会的真实主要矛盾。
3.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我国民众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
4.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的矛盾,从社会矛盾激化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表现出一种连带性的、迅速扩张的特征,即个案问题容易演化成整体化矛盾的现象
5、诉求方式相对温和,就现阶段中国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诉求方式而言,仍然是以温和的方式为主,激烈的利益诉求方式只是少见的现象。
解决社会矛盾容易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即:在解决此种社会矛盾的同时,却往往会加重了彼种社会矛盾;从社会矛盾演化趋势角度看,其生长空间很大。两方面的数字足以说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是“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二是劳资纠纷的数量上升迅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16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学说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以独创性的内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保护胃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矛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提供了基本的礼理论依据,也为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4个回答  2020-03-15
矛盾普遍存在,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次要矛盾属于从属地位,但主次矛盾之间可以转化。我们要首先抓住主要矛盾,但同时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要围绕中心展开各方面的工作,防止“单打一”。当今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1840年至1949年的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其中前者是最主要的矛盾。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国情,是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极端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给中国革命和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制约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