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到宋朝时期太后死后的丧事礼仪

嗯皇帝的丧葬找过了,但是太后的葬仪是怎样的?和皇帝差不多么?也需要丧葬官么,但是皇帝作为亲子或者继子的话要干嘛,遵循什么礼节?妃嫔们要干嘛,要夕哭守夜么?妃嫔是都得参加么》谁给太后穿寿衣啊?大臣皇亲们吊唁时要说什么么还是直接叩头烧纸上香?
求准确的从咽气(!!!)到下葬移棺的步骤,以及参与的人员种类,比如皇帝、后宫、皇亲、大臣需要参加否……谢谢谢谢~
唐宋的哦唐宋的哦~
我是以很严肃地写小说的态度问的,找资料也很辛苦……拒绝穿越!所以就不要再问为什么要问了^^

《晋书》卷二十《礼志中》日:“古者天子诸侯葬礼粗备,汉世又多变革。魏晋以下世有改变,大体同汉之制。”
  这一时期的丧葬礼仪,依然分成葬前之礼、葬礼、服丧之礼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中的具体程序如沐浴、饭含、停尸、小敛大敛、下棺等亦与汉代基本相同。妇女的丧葬礼仪与男子大体相似,但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风气下,妇女丧葬亦依附于丈夫,丈夫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妻子的丧葬规格。若为正妻,可柑葬配食。
  
  一、招魂复魄、沐浴饭含及小敛大敛
  
  魏晋南北朝时期,人死之后,依然先要举行招魂仪式,即所谓“招魂复魄”。具体做法是,由死者亲族持死者的上衣,登其屋顶,左执领,右执腰,向北呼死者的名字,而后将衣抛下。覆于死者身上。“招魂复魄”是丧礼制度中一项基本内容。
  “沐浴”即洗尸。“沐”是洗头,“浴”是洗身。给死者沐浴,在“招魂复魄”之后进行。女性死者,用女侍沐浴。除死后沐浴外,还流行死前沐浴。例如,十六国时期,段丰妻慕容氏因不愿改嫁,“三日还第,沐浴置酒,言笑自若,至夕,密书其帬带云:‘死后当埋我于段氏墓侧,若魂魄有知,当归彼矣。’遂于浴室自缢而死”。
  饭含仪式在沐浴仪式之后进行。汉代厚葬,多口含珠玉。魏晋时期,薄葬思想流行,统治阶级中反对饭含以珠玉者大有人在。北朝厚葬之风抬头,饭含以珠玉的习俗有所回复,如北魏李预死,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晗之,口闭。常谓之曰:‘君自云餐玉有神验,何故不受晗也?’言讫齿启,纳珠,因嘘属其口,都无秽气”。这是妻子为已故丈夫施行饭含仪式。反之,丈夫为巳故妻子施行饭含仪式,也大体如此。
  刘熙《释名·释丧制》云:“衣尸棺日敛,敛者敛也。敛藏不复见也。”敛,有小敛、大敛之分。为死者易衣日小敛,人棺日大敛。《礼记·丧大记》曰,“君夫人卒于路寝”,小敛,“妇人胵带麻于房中”。据礼,敛衣须新造,但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较多。人们往往来不及为死者缝制新衣;与此同时,在社会上薄葬风气的影响下,死者也往往遗令“敛以时服”,或“敛以旧衣”。隋文帝开皇初,对贵族妇女的敛衣及随葬品规格作出规定:“妇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敛。棺内不得置金银珠玉。”这种规定是对魏晋南北朝以来贵族妇女丧葬规格的制度化。
  大敛用棺有木棺、石棺两类,而以木棺为常,石棺为罕。例如,北齐颜玉光墓出土的木棺,就是用油松木材制作。辽宁北票北燕冯素弗夫妇合葬墓,就是用的石棺椁。《宋书》卷五一《宗室传》载:刘遐“与嫡母殷养女云敷私通……殷暴病卒,未大殓,口鼻流血,疑遐潜加毒害,为有司所纠”。大殓,即大敛。刘遐嫡母殷氏尸体尚未装入棺材而口鼻流血,刘遐的罪行也因此而败露。
  
  二、奔丧吊哭
  
  魏晋南北朝时期,家里凡遭遇丧事,须发丧受吊。子女在外地者,闻丧后皆须奔丧,如北魏赵郡太守李淑胤女,范阳卢元礼之妻。神龟元年(518),闻嫡母崔氏卒,举声恸绝,姑虑其不济,乃“亲送奔丧……自范阳向洛,八旬方达”。
  亲戚同宗闻丧后,也常奔丧。江南风俗,凡遭大丧,相近相知的人。三天之内要去吊丧。如果过了三天而不去吊丧,便被认为是不怜悯丧者的失礼行为,以后即使在路上相遇也互不理睬了。如果因相隔较远或有其它原因,则应用书信表示吊唁。
  吊丧行哭礼是最常见的。一般是主人哭,客人以哭还礼。哭也有不同的哭法,边哭边讲称之为号,表示特别伤痛。江南吊丧时常常一边哭一边倾诉衷肠,以示对死者的怀念。北方则呼天抢地,大声哀嚎,反映出南北风俗的不同。正如《颜氏家训·风操》所云:“江南丧哭,时有哀诉之言耳;山东重丧,则唯呼苍天,期功以下,则唯呼痛深,便是号而不哭。”
  南北风俗,逢丧废乐,以示哀悼。丧期举乐、饮酒、嬉戏都是有违常礼的。吊丧时,还行执手礼。然而,曹魏倡导薄葬,逢丧是不废礼乐的。阮籍遭母丧,裴楷前去吊丧。阮籍“散发箕踞,醉而直视”,裴楷下席于地,哭吊而去。有人问楷:“凡吊者,主哭,客乃还礼。籍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楷回答:“阮籍既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典。我俗中之士,故以轨仪自居。”阮籍为竹林名士,遭母丧而不遵丧礼行事,而为人们所原谅。其实阮籍“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f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至灭性”。在常人看来。阮籍遭母丧,竞与人决赌围棋而不顾,既而又饮酒食肉,违背礼仪习俗,简直不可思议。然而阮籍是把哀痛隐在心里,以至于“举声一号,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至灭性”,这是真情的流露,远胜于那些迂腐地遵从礼教、不哀而故哀的礼教名流。
  办丧事时,要穿丧服。汉族中有各种礼仪规定,要根据与死者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穿着不同的丧服。《仪礼·丧服》载:丧服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制越重,与死者的关系就越亲近,丧服就越粗糙,以此来表示程度不等的哀痛之情。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等,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斩断处外露。齐衰亦用粗麻,但缝边整齐。大功,用熟麻布制成,经过加工,故称功服。小功,用更细的熟麻布制成。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丧服,用精细的熟麻布制成。东北少数民族夫余族,“其居丧,男女皆纯白,妇人著布面衣,去环佩,大体与中国相彷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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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9
你说那种特别具体的,唐宋时期的还真不好找。要是明清时期的比较好找特别是现成的慈禧太后的资料比较多。唐宋时期的资料遗失太多,我估计比明清差不了多少,。唐朝估计更开放一点,没那么多的限制。
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制度没变科技没变思想没变,丧葬制度变不了多少,变的只是小部分吧。下面我找个普通的古代社会的希望对你有些参考,如果需要慈禧太后或者明清时期的可以追问。

丧礼制度
[1)死者弥留之际的礼俗:易簧:旧时北京叫换床,即将临终的病人从自己睡觉的炕上、床上移到正屋的“吉祥床”上。“吉祥床”用临时床板,或出钱租用,也有用门板、木板的。古代称之为“正寝”。如果是年龄50岁以上的人在正屋“寿终”了,就叫“寿终正寝”。临终时为什么要换床?其说不一:有的说是为了冲喜,使病人转危为安,目的是为了挽救病人;也有人说是担心病人将床背走,怕死后一路劳累,这是为死者设身处地地考虑;也有人认为是怕死者的灵魂留在床上,让人害怕。死人停放的方向是头朝西肢向东,脸向上,其含义是今死者奔向西方极乐世界。
更衣:古代称更衣为小硷,本应在病人确实死亡之后才能举行。按古礼,三日小殆,五日大殆。以后多为次日小殆,三日大殖。但后来的更衣,都提前在死亡时的弥留之际。民间的说法是,只有在死者咽气之前换上衣服,死者在阴间才能得到这身衣服;如果在咽气之后再更衣,死者就得不到这身衣服,相当于是赤身露体了。实际上可能是因为人死之后,身体变凉僵硬,更衣困难。更衣这一礼制,大体是商周时代定型的。《礼记·土丧记》对死者脸上盖的、手中握的、脚上穿的、身上裹的、盖的、系的都有讳细记述
属纱:根据古代丧俗,半病人濒临死亡之时,将一块新棉置于其口鼻之上,观察其是否还有呼吸,称之为“属纱”,又称“届纤”。病人通过属纱检验,如果确实已经断气,丧事方能正式开始。
(2)从死亡至小殆的礼俗:病人从死亡到小殆,主要仪式有招魂、休浴、饭含、陈小殆衣及奠小硷撰等。
招魂:古代称为“复魂”,又称“复”礼。古人认为,人死不过是灵魂离肉体而去。通过招魂,有可能使死者复生。这是生者对死者的挽留,实际上是表达亲属愿望的一种仪式。具体做法是,由招魂操办者(复者)拿着死者的寿衣,登上屋顶,面向北方“幽界”三呼死者的名字:“某某,你回来吧!”反复三遍,然后将寿衣扔到屋下,由另一人接过寿衣替死者穿上。
休浴:洗头为休,洗身为浴。这里所说的“休浴”指的是给刚刚咽气的死者洗头与洗身,包括榨发、剪指等
饭含: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上珠玉米饭,称之为饭含。这种礼俗究竟是起于夏代、还是起于商朝,古代学者已经有了分歧,但二代之时饭含用贝、用珠玉还是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到了清代,随着身份地位的不同,饭含之物的质量与数量都有了更明确的区别:三品以上饭含用小珠玉五,七品以上用金玉屑五,士用金银屑子,庶人用银屑三。实际上,穷人百姓根本含不起珠玉,有的以铜钱、有的以红纸包生米,或用红纸包茶叶,填人死者口中,这是平民百姓的饭含。
设供桌:人死之后,需立即设供桌于床前,并要点上长明灯,摆上“倒头饭”,还要烧“倒头纸”。古人相传,幽具地府芒芒如夜,必须点灯给亡人照明,人称“长明灯”。同时做一碗米饭放在供桌上,人称“倒头饭”,插上三根棍,人称“打狗棒”,饭上再放三个饼,称为“打狗饼”。传说明曹地府有饿狗村,亡人是新鬼,路过之时,群狗拦路,有了打狗棒与打狗饼,他们就可以来去自由、顺利通过了,汉以后纸做的冥钱开始流行,亡人刚死则要烧钱相送,民间称为倒头纸
陈小硷衣及奠小硷撰:小硷即正式为死者穿上入棺的寿衣,这是第二天的主要仪式。主持人将死者的各种衣服共19称陈列于房中(不必尽用),将酒菜陈于堂下。然后举行着装仪式。死者的亲人则要顿足号哭,称为“哭踊”。随后以酒食为死者祭奠,此即小殆奠。与此同时,还要在死者身上盖上贪,头下垫上枕,脸上盖上覆面纸。覆面纸一盖,小殆即告结束。
(3)报丧、奔丧与吊唁的礼俗:报丧:小殆后,即派人将死者去世的消息通报其亲友,此即“报丧”。这种报丧的礼俗,白周代起一直延续下来。报丧者不能直接推门而入,要喊亲友出门来迎,叩头后再说明来意,之后方可进屋谈话。报丧者除给亲友叩头跪拜外,凡是遇到认识的人都要给对方叩头,故而人们常说:“报丧头满街流。”对于住在其他村庄或距离较远的亲戚,则派人口头报丧或书面通知,称为“报丧贴”或“口报条”;书面报丧发展为以后的“讣文”,近世即写信寄发或在报刊上刊登讣告。
吊唁:接到亲属、尊长去世的消息后,应火速赶去表示哀悼,主持或协助料理丧事,或派人前去致意,俗称奔丧,此即今人所说的吊唁。死者的家属则要在灵前“哭踊”,即在吊唁者面前表示失去亲人的悲痛,并表示对吊唁者的感激之情。吊唁者则向死者赠送衣被或其他财物,称为“致遂”或“付赠”。
(4)大殆、出摈与卒哭的札俗:大硷:即将死者的尸体放入棺材的人棺仪式。这是第三天的主要仪式。清晨后,把大硷所用衣服共30套(不必尽用)置于房中,将酒菜等莫馁及棺材陈列于堂上。按礼仪规定将死者的尸体装裹好,再用布条扎紧尸体,其扎法操作也有具体规定。人硷之时,孝子等一边哭踊,一边抬尸进棺:由孝子抬死者的头部,其他亲人帮他一起“奉尸入棺”。盖棺时,亲属们哭喊死者的称谓;盖棺后在灵前举行祭奠礼,即大捡馈。宾客离开时,主人主妇再次哭踊。大硷结束。
出摈:民间称为出葬或送葬,即将灵枢送至安葬之地或停放处的礼仪。送葬的过程中也有一系列仪式,如棺材起动之时有“摔盆“之仪:出摈前,灵前放置一个瓦盆,作为给亡人烧纸钱之用;棺材起动时则由孝子摔族(民间又称摔瓦),摔时必使粉碎。相传只有这样才能继承死者的遗产。然后送葬的队伍才开始前进,亲友之送摈者,男子步行在孝子之前,女子乘车跟在灵枢之后。所用仪仗各族有所不同,大家一起将棺木送到坟地或停放棺木之处。
下葬:主人、宾客共送灵枢至墓地埋葬。灵枢下穴时,主人面向西,主妇面向东,皆不哭,穿土下葬后,孝子与亲属再次哭踊。
卒哭:又称“止哭”或“断哭”,即“止元时之哭”。原来此礼在死者死后loo天举行。随着佛教传人中国,形成了“做七”的习俗:即每隔七天做一次佛事,设斋祭馁,共7次。北方农村称为“一七”、“三七”、“五七”、“断七”等,其中第五次最隆重,在棺木下葬后的第35天,由死者之女负责购买和焚烧纸伞。相传阎王爷受女,由受女烧纸伞可以得到阎王爷的欢心,减轻死者的罪过。
服丧:丧礼结束后,死者亲属还要在一定时间内在衣着、饮食起居等方面,遵守特定礼仪,以示哀悼,称为“丁忧”或守孝,此即“服丧期”。孝子需服丧三年,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因自己小时候三年才能脱离父母之怀。其间满一年有小祥之祭,满二年有大样之祭,直至27个月,三年之丧方算结束。当然对于病残弱小者,或重臣急赴国难之时,也可以不受此规定的约束。大臣不按规定守孝,称为“夺情”,即所谓“忠孝不能两全”。
2.丧服制度
丧服即死者亲属在服丧期间所穿的服饰,又称“成服”。一般在大硷的次日开始穿着,丧礼结束后,在为死者举行的诸多祭招活动中也必须穿着,直到礼制规定允许解除的期限为止。根据与死者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丧服的衣料和制法分为五等,俗称“五服”,其具体规定如下:
(1)斩衰(cui):衰即粗麻布。以衰为衣,麻布不缝边,斩断处外露,表示悲痛过度,穿着不予修饰,故而称之为斩衰。这是最重的一种丧服,民间称为穿重孝。只有孝子孝孙才穿这种丧服,服期三年。主要是子女为父母、继父母服,庶子除为生父母服外还要为嫡父母服,妻为夫服,承孙为祖父母服。在斩衰之时,还要配以粗麻腰带、粗竹手杖(哭丧棒)和草鞋等。
[2)齐衰:也是由粗麻做成,因把边缝齐,故称为齐衰。其中又分为四等:一种是齐衰三年;一种是齐衰杖期(正),即服齐衰外还要执杖,服期一年;第三类是齐衰不杖期,服期限一年;第四类是齐衰三个月。
(3)大功:用细麻布制成,白色,称为“功服”。服期九个月。凡堂兄弟、未婚堂姐妹,已婚姑姐妹、侄女及众孙,从子妇、侄妇以及已婚之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等,均服大功。
[4)小功:以更细的麻布为料制成,服期五个月。祖之兄弟、父之从父兄弟,记之再从兄弟等均服小功。
[5)缌麻:用精细的熟麻布为料制成,服期三个月。凡疏远之亲属、亲戚等均可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
由于这种丧服制度十分清楚地区分了人们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于是民间又称五代之外的同姓之人为“出了五服”。也就是说,凡是“五服”之外的同姓者,已经没有义务为死者穿着丧服了。这种礼俗原先起源于原始先民对鬼魂的恐惧心理,后来逐步演变为表达对死者的悼念,或表达居丧者对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的一种形式

葬具的等级森严。如用棺,“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I,。用停,“天子之棺停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⑦。不仅棺停的层次数目有别,其用料、厚薄、装饰、花样也都有等级规定·:
墓中的随葬品更是富贵贫贱,相差云泥了。发掘出土的帝王陵寝,奇珍异品,成千上万、价值连城;平民百姓只能如生前衣不蔽体状,死后尸骨草草掩埋,有
第2个回答  2011-07-29
  1、太后的详细葬仪找不到,你写小说的话不用严谨到那个程度,建议你按照皇帝的丧仪略微减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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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丧葬官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有的,而且我倾向于皇室主要成员的丧仪上都有丧葬官,只不过品级有差,但是太后的丧仪应当级别不会低,似乎是宗室中地位尊贵亲近者。(昭宪杜太后二十七日,灵驾发引,命摄太尉、开封尹光义遣奠,读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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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皇帝干什么,我查了下宋史:
  ①太祖皇后宋氏,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帝出次,素服举哀,辍朝五日。
  ②太宗明德皇后李氏,真宗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十七日,群臣上表请听政,凡五上始允。帝去杖、绖,服衰,即御坐,哀动左右。太常礼院言:“皇后宜准昭宪皇太后礼例,合随皇帝以日易月之制。
  ③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德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皇帝七日释服,后改用十三日。
  ④真宗章惠皇后杨氏。景祐三年十一月五日,保庆皇太后崩。太常礼院言:“皇帝本服缌麻三月,皇帝、皇后服皆用细布,宗室皆素服、吉带,大长公主以下亦素服,并常服入内,就次易服,三日而除。”诏以“保祐冲人,加服为小功,五日而除。”
  大致看来,皇帝要做的主要就是辍朝,素服(比照一般家庭减等,而且以日易月),按时举哀。总之就是一般儿子应当做的他也要做,只不过为了不耽误处理朝政,所以时间要减短,但该办的事不能不办,你大致遵循这个思路来推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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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妃嫔属于皇帝的妾,应该不参加外朝的祭奠活动,但应当集中在内宫与外男相隔的地方守灵。
  5、大臣皇亲,除了安排好致祭词的,应该不需要说什么了,否则丧礼会显得乱糟糟的。比如真宗章献明肃皇后刘氏,明道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崩于宝慈殿,迁坐于皇仪殿。三十日,宣遗诰,群臣哭临,见帝于殿之东厢奉慰。宗室削杖不散发。中书、枢密、使相比宗室,去斜巾、垂帽、首绖及杖。翰林学士至龙图阁直学士已上、并节度使、文武二品已上,又去中单及裤。两省、御史台中丞文武百官以下,四脚幅巾、连裳、腰绖。馆阁读书、翰林待诏、伎术官并给孝服。宰相、百官朝晡临三日,内外命妇朝临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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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唐宋的丧仪不好找,其实你可以参考下明朝的,尤其是明初那会儿的,一个新朝建立的时候肯定会标榜他继承汉家正统地位。而且宋礼仿唐礼,唐礼和明礼都是仿汉礼,所以还是源出一脉嘛,人家礼部那么多人力物力还考证不出来以前是怎么弄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20
丧礼制度
[1)死者弥留之际的礼俗:易簧:旧时北京叫换床,即将临终的病人从自己睡觉的炕上、床上移到正屋的“吉祥床”上。“吉祥床”用临时床板,或出钱租用,也有用门板、木板的。古代称之为“正寝”。如果是年龄50岁以上的人在正屋“寿终”了,就叫“寿终正寝”。临终时为什么要换床?其说不一:有的说是为了冲喜,使病人转危为安,目的是为了挽救病人;也有人说是担心病人将床背走,怕死后一路劳累,这是为死者设身处地地考虑;也有人认为是怕死者的灵魂留在床上,让人害怕。死人停放的方向是头朝西肢向东,脸向上,其含义是今死者奔向西方极乐世界。
更衣:古代称更衣为小硷,本应在病人确实死亡之后才能举行。按古礼,三日小殆,五日大殆。以后多为次日小殆,三日大殖。但后来的更衣,都提前在死亡时的弥留之际。民间的说法是,只有在死者咽气之前换上衣服,死者在阴间才能得到这身衣服;如果在咽气之后再更衣,死者就得不到这身衣服,相当于是赤身露体了。实际上可能是因为人死之后,身体变凉僵硬,更衣困难。更衣这一礼制,大体是商周时代定型的。《礼记·土丧记》对死者脸上盖的、手中握的、脚上穿的、身上裹的、盖的、系的都有讳细记述
属纱:根据古代丧俗,半病人濒临死亡之时,将一块新棉置于其口鼻之上,观察其是否还有呼吸,称之为“属纱”,又称“届纤”。病人通过属纱检验,如果确实已经断气,丧事方能正式开始。
(2)从死亡至小殆的礼俗:病人从死亡到小殆,主要仪式有招魂、休浴、饭含、陈小殆衣及奠小硷撰等。
招魂:古代称为“复魂”,又称“复”礼。古人认为,人死不过是灵魂离肉体而去。通过招魂,有可能使死者复生。这是生者对死者的挽留,实际上是表达亲属愿望的一种仪式。具体做法是,由招魂操办者(复者)拿着死者的寿衣,登上屋顶,面向北方“幽界”三呼死者的名字:“某某,你回来吧!”反复三遍,然后将寿衣扔到屋下,由另一人接过寿衣替死者穿上。
休浴:洗头为休,洗身为浴。这里所说的“休浴”指的是给刚刚咽气的死者洗头与洗身,包括榨发、剪指等
饭含: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上珠玉米饭,称之为饭含。这种礼俗究竟是起于夏代、还是起于商朝,古代学者已经有了分歧,但二代之时饭含用贝、用珠玉还是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到了清代,随着身份地位的不同,饭含之物的质量与数量都有了更明确的区别:三品以上饭含用小珠玉五,七品以上用金玉屑五,士用金银屑子,庶人用银屑三。实际上,穷人百姓根本含不起珠玉,有的以铜钱、有的以红纸包生米,或用红纸包茶叶,填人死者口中,这是平民百姓的饭含。
设供桌:人死之后,需立即设供桌于床前,并要点上长明灯,摆上“倒头饭”,还要烧“倒头纸”。古人相传,幽具地府芒芒如夜,必须点灯给亡人照明,人称“长明灯”。同时做一碗米饭放在供桌上,人称“倒头饭”,插上三根棍,人称“打狗棒”,饭上再放三个饼,称为“打狗饼”。传说明曹地府有饿狗村,亡人是新鬼,路过之时,群狗拦路,有了打狗棒与打狗饼,他们就可以来去自由、顺利通过了,汉以后纸做的冥钱开始流行,亡人刚死则要烧钱相送,民间称为倒头纸
陈小硷衣及奠小硷撰:小硷即正式为死者穿上入棺的寿衣,这是第二天的主要仪式。主持人将死者的各种衣服共19称陈列于房中(不必尽用),将酒菜陈于堂下。然后举行着装仪式。死者的亲人则要顿足号哭,称为“哭踊”。随后以酒食为死者祭奠,此即小殆奠。与此同时,还要在死者身上盖上贪,头下垫上枕,脸上盖上覆面纸。覆面纸一盖,小殆即告结束。
(3)报丧、奔丧与吊唁的礼俗:报丧:小殆后,即派人将死者去世的消息通报其亲友,此即“报丧”。这种报丧的礼俗,白周代起一直延续下来。报丧者不能直接推门而入,要喊亲友出门来迎,叩头后再说明来意,之后方可进屋谈话。报丧者除给亲友叩头跪拜外,凡是遇到认识的人都要给对方叩头,故而人们常说:“报丧头满街流。”对于住在其他村庄或距离较远的亲戚,则派人口头报丧或书面通知,称为“报丧贴”或“口报条”;书面报丧发展为以后的“讣文”,近世即写信寄发或在报刊上刊登讣告。
吊唁:接到亲属、尊长去世的消息后,应火速赶去表示哀悼,主持或协助料理丧事,或派人前去致意,俗称奔丧,此即今人所说的吊唁。死者的家属则要在灵前“哭踊”,即在吊唁者面前表示失去亲人的悲痛,并表示对吊唁者的感激之情。吊唁者则向死者赠送衣被或其他财物,称为“致遂”或“付赠”。
(4)大殆、出摈与卒哭的札俗:大硷:即将死者的尸体放入棺材的人棺仪式。这是第三天的主要仪式。清晨后,把大硷所用衣服共30套(不必尽用)置于房中,将酒菜等莫馁及棺材陈列于堂上。按礼仪规定将死者的尸体装裹好,再用布条扎紧尸体,其扎法操作也有具体规定。人硷之时,孝子等一边哭踊,一边抬尸进棺:由孝子抬死者的头部,其他亲人帮他一起“奉尸入棺”。盖棺时,亲属们哭喊死者的称谓;盖棺后在灵前举行祭奠礼,即大捡馈。宾客离开时,主人主妇再次哭踊。大硷结束。
出摈:民间称为出葬或送葬,即将灵枢送至安葬之地或停放处的礼仪。送葬的过程中也有一系列仪式,如棺材起动之时有“摔盆“之仪:出摈前,灵前放置一个瓦盆,作为给亡人烧纸钱之用;棺材起动时则由孝子摔族(民间又称摔瓦),摔时必使粉碎。相传只有这样才能继承死者的遗产。然后送葬的队伍才开始前进,亲友之送摈者,男子步行在孝子之前,女子乘车跟在灵枢之后。所用仪仗各族有所不同,大家一起将棺木送到坟地或停放棺木之处。
下葬:主人、宾客共送灵枢至墓地埋葬。灵枢下穴时,主人面向西,主妇面向东,皆不哭,穿土下葬后,孝子与亲属再次哭踊。
卒哭:又称“止哭”或“断哭”,即“止元时之哭”。原来此礼在死者死后loo天举行。随着佛教传人中国,形成了“做七”的习俗:即每隔七天做一次佛事,设斋祭馁,共7次。北方农村称为“一七”、“三七”、“五七”、“断七”等,其中第五次最隆重,在棺木下葬后的第35天,由死者之女负责购买和焚烧纸伞。相传阎王爷受女,由受女烧纸伞可以得到阎王爷的欢心,减轻死者的罪过。
服丧:丧礼结束后,死者亲属还要在一定时间内在衣着、饮食起居等方面,遵守特定礼仪,以示哀悼,称为“丁忧”或守孝,此即“服丧期”。孝子需服丧三年,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因自己小时候三年才能脱离父母之怀。其间满一年有小祥之祭,满二年有大样之祭,直至27个月,三年之丧方算结束。当然对于病残弱小者,或重臣急赴国难之时,也可以不受此规定的约束。大臣不按规定守孝,称为“夺情”,即所谓“忠孝不能两全”。
2.丧服制度
丧服即死者亲属在服丧期间所穿的服饰,又称“成服”。一般在大硷的次日开始穿着,丧礼结束后,在为死者举行的诸多祭招活动中也必须穿着,直到礼制规定允许解除的期限为止。根据与死者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丧服的衣料和制法分为五等,俗称“五服”,其具体规定如下:
(1)斩衰(cui):衰即粗麻布。以衰为衣,麻布不缝边,斩断处外露,表示悲痛过度,穿着不予修饰,故而称之为斩衰。这是最重的一种丧服,民间称为穿重孝。只有孝子孝孙才穿这种丧服,服期三年。主要是子女为父母、继父母服,庶子除为生父母服外还要为嫡父母服,妻为夫服,承孙为祖父母服。在斩衰之时,还要配以粗麻腰带、粗竹手杖(哭丧棒)和草鞋等。
[2)齐衰:也是由粗麻做成,因把边缝齐,故称为齐衰。其中又分为四等:一种是齐衰三年;一种是齐衰杖期(正),即服齐衰外还要执杖,服期一年;第三类是齐衰不杖期,服期限一年;第四类是齐衰三个月。
(3)大功:用细麻布制成,白色,称为“功服”。服期九个月。凡堂兄弟、未婚堂姐妹,已婚姑姐妹、侄女及众孙,从子妇、侄妇以及已婚之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等,均服大功。
[4)小功:以更细的麻布为料制成,服期五个月。祖之兄弟、父之从父兄弟,记之再从兄弟等均服小功。
[5)缌麻:用精细的熟麻布为料制成,服期三个月。凡疏远之亲属、亲戚等均可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
由于这种丧服制度十分清楚地区分了人们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于是民间又称五代之外的同姓之人为“出了五服”。也就是说,凡是“五服”之外的同姓者,已经没有义务为死者穿着丧服了。这种礼俗原先起源于原始先民对鬼魂的恐惧心理,后来逐步演变为表达对死者的悼念,或表达居丧者对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的一种形式

葬具的等级森严。如用棺,“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I,。用停,“天子之棺停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⑦。不仅棺停的层次数目有别,其用料、厚薄、装饰、花样也都有等级规定·:
墓中的随葬品更是富贵贫贱,相差云泥了。发掘出土的帝王陵寝,奇珍异品,成千上万、价值连城;平民百姓只能如生前衣不蔽体状,死后尸骨草草掩埋,有
第4个回答  2011-07-20
丧礼制度
[1)死者弥留之际的礼俗:易簧:旧时北京叫换床,即将临终的病人从自己睡觉的炕上、床上移到正屋的“吉祥床”上。“吉祥床”用临时床板,或出钱租用,也有用门板、木板的。古代称之为“正寝”。如果是年龄50岁以上的人在正屋“寿终”了,就叫“寿终正寝”。临终时为什么要换床?其说不一:有的说是为了冲喜,使病人转危为安,目的是为了挽救病人;也有人说是担心病人将床背走,怕死后一路劳累,这是为死者设身处地地考虑;也有人认为是怕死者的灵魂留在床上,让人害怕。死人停放的方向是头朝西肢向东,脸向上,其含义是今死者奔向西方极乐世界。
更衣:古代称更衣为小硷,本应在病人确实死亡之后才能举行。按古礼,三日小殆,五日大殆。以后多为次日小殆,三日大殖。但后来的更衣,都提前在死亡时的弥留之际。民间的说法是,只有在死者咽气之前换上衣服,死者在阴间才能得到这身衣服;如果在咽气之后再更衣,死者就得不到这身衣服,相当于是赤身露体了。实际上可能是因为人死之后,身体变凉僵硬,更衣困难。更衣这一礼制,大体是商周时代定型的。《礼记·土丧记》对死者脸上盖的、手中握的、脚上穿的、身上裹的、盖的、系的都有讳细记述
属纱:根据古代丧俗,半病人濒临死亡之时,将一块新棉置于其口鼻之上,观察其是否还有呼吸,称之为“属纱”,又称“届纤”。病人通过属纱检验,如果确实已经断气,丧事方能正式开始。
(2)从死亡至小殆的礼俗:病人从死亡到小殆,主要仪式有招魂、休浴、饭含、陈小殆衣及奠小硷撰等。
招魂:古代称为“复魂”,又称“复”礼。古人认为,人死不过是灵魂离肉体而去。通过招魂,有可能使死者复生。这是生者对死者的挽留,实际上是表达亲属愿望的一种仪式。具体做法是,由招魂操办者(复者)拿着死者的寿衣,登上屋顶,面向北方“幽界”三呼死者的名字:“某某,你回来吧!”反复三遍,然后将寿衣扔到屋下,由另一人接过寿衣替死者穿上。
休浴:洗头为休,洗身为浴。这里所说的“休浴”指的是给刚刚咽气的死者洗头与洗身,包括榨发、剪指等
饭含: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上珠玉米饭,称之为饭含。这种礼俗究竟是起于夏代、还是起于商朝,古代学者已经有了分歧,但二代之时饭含用贝、用珠玉还是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到了清代,随着身份地位的不同,饭含之物的质量与数量都有了更明确的区别:三品以上饭含用小珠玉五,七品以上用金玉屑五,士用金银屑子,庶人用银屑三。实际上,穷人百姓根本含不起珠玉,有的以铜钱、有的以红纸包生米,或用红纸包茶叶,填人死者口中,这是平民百姓的饭含。
设供桌:人死之后,需立即设供桌于床前,并要点上长明灯,摆上“倒头饭”,还要烧“倒头纸”。古人相传,幽具地府芒芒如夜,必须点灯给亡人照明,人称“长明灯”。同时做一碗米饭放在供桌上,人称“倒头饭”,插上三根棍,人称“打狗棒”,饭上再放三个饼,称为“打狗饼”。传说明曹地府有饿狗村,亡人是新鬼,路过之时,群狗拦路,有了打狗棒与打狗饼,他们就可以来去自由、顺利通过了,汉以后纸做的冥钱开始流行,亡人刚死则要烧钱相送,民间称为倒头纸
陈小硷衣及奠小硷撰:小硷即正式为死者穿上入棺的寿衣,这是第二天的主要仪式。主持人将死者的各种衣服共19称陈列于房中(不必尽用),将酒菜陈于堂下。然后举行着装仪式。死者的亲人则要顿足号哭,称为“哭踊”。随后以酒食为死者祭奠,此即小殆奠。与此同时,还要在死者身上盖上贪,头下垫上枕,脸上盖上覆面纸。覆面纸一盖,小殆即告结束。
(3)报丧、奔丧与吊唁的礼俗:报丧:小殆后,即派人将死者去世的消息通报其亲友,此即“报丧”。这种报丧的礼俗,白周代起一直延续下来。报丧者不能直接推门而入,要喊亲友出门来迎,叩头后再说明来意,之后方可进屋谈话。报丧者除给亲友叩头跪拜外,凡是遇到认识的人都要给对方叩头,故而人们常说:“报丧头满街流。”对于住在其他村庄或距离较远的亲戚,则派人口头报丧或书面通知,称为“报丧贴”或“口报条”;书面报丧发展为以后的“讣文”,近世即写信寄发或在报刊上刊登讣告。
吊唁:接到亲属、尊长去世的消息后,应火速赶去表示哀悼,主持或协助料理丧事,或派人前去致意,俗称奔丧,此即今人所说的吊唁。死者的家属则要在灵前“哭踊”,即在吊唁者面前表示失去亲人的悲痛,并表示对吊唁者的感激之情。吊唁者则向死者赠送衣被或其他财物,称为“致遂”或“付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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