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时,是不会不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一般由当中人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时效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该《时效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属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渊源之一,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综上所述,不能在对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主动适用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_蛉嗣穹ㄔ呵肭蟊;っ袷氯ɡ乃咚鲜毙_诩湮辍7_闪碛泄娑ǖ模勒掌涔娑āK咚鲜毙_诩渥匀ɡ酥阑蛘哂Φ敝廊ɡ艿剿鸷σ约耙逦袢酥掌鸺扑恪7_闪碛泄娑ǖ模勒掌涔娑ā5牵匀ɡ艿剿鸷χ掌鸪甑模嗣穹ㄔ翰挥璞;ぃ刑厥馇榭龅模嗣穹ㄔ嚎梢愿萑ɡ说纳昵刖龆ㄑ映ぁ5谝话倬攀_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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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4
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去处理案件。
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才能审查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无论是立案还是审理,法院都不能主动判断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