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有禁止公共区域摆放花盆的条例吗

如题所述

您好,物业管理法律没有禁止公共区域摆放花盆。
您提出该问题应该是您的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中自行制定的规则,对相应小区业主成员有约束力。您如果对禁止公共区域摆放花盆这一条规定存有疑问,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提出,或者联合其他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并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业管理条例》等并未规定禁止公共区域摆放花盆,您提出该问题应该是您的小区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活动中自行制定的规则,对相应小区业主成员有约束力,但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效力。
您如果对禁止公共区域摆放花盆这一条规定存有疑问,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提出,或者联合其他业主向物业公司反映并协商解决。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物业公司有制定规约的权力,而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由业主共同决定。
另外,公共区域的范围属于业主共有,只要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侵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就可以。我国民法领域有一句话:”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您在法律没有禁止的范围里有自由行动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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