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孩名义买房如何申请贷款

如题所述

一、以小孩名义买房如何申请贷款

父母除了提交申请外,还需要提供一些其他法律文件,比如所房产份额公证、监护关系公证、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承诺书公证,这样就能获得银行用小孩的名义购房屋,要办理商业贷款,请问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是怎样的?银行能否批准贷款?如果批不准,我们该怎么做呢?律师答复:未成年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按揭贷款的行为超过了未成年人的民事能力范代理人,代理他们签署贷款合同,如果银行允许未成年人办理房产按揭贷款的话,只要由父母代签合同就可。但是,根据律师多次陪同买房的经验,没有特殊作为贷款申请人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小孩尚未成年,没有工作,也就是没有稳定的收入,不能保证还款。如果父母自愿为子女还款,银行是否会发放贷款呢,沈律师认为答案也是否定的,父母为子女归还贷款属于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父母,即借贷合同中的第三人一旦不再履行债务,债权人(银行)不能强制第三人还款,银行的债权利益得不到保障。律师建女的名义购房,而且能进行按揭贷款:父母双方或一方和未成年子女作为共父母的产权份额可以约定的少一些,以有还款能力的父母作为主贷人向银行申请。父母除了提交申请外,还需要房产份额公证、监护关系公证、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承诺书公证,这样就能获得银行的贷款了。相关问题:以小孩名义买房离婚有一女,女儿今年12岁一套学区房,并办理了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该套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我,丈夫则认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专业解答: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女儿的名义买房,意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女儿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作为女儿监护人的你们不能随意处分女儿的这套房屋,除非为了女儿的利益。而你们离婚并不是为了女儿的利益,也就无权处分即分割该房产。你所持“女儿随自己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自己”的说法也不对。你只能代表女儿对该房产行使管理权,而不能擅自处分该套房屋。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

二、以小孩名义买房如何申请贷款

你好,我想以父母名义申请商业贷款为已成年但还未参加工作的孩子贷款买房可以吗?

三、能否用未满18岁的孩子名义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和要求?

一、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二、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的,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未成年购房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时,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上要能明确记载监护人与该未成年人的父子或母子直接关系。备齐以上资料后,可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

三、鉴于“银行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虽然可以单独购房,但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没有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未成年人购房一般不能进行银行贷款。若产权证共同办理在父母及未成年人名下,一般申请贷款银行会要求父母为还款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除正常受理的材料外,《借款合同》中的“用途”应明确约定为“购房”,同时需监护人出具承诺公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登记窗口签字(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签)。

四、房产证有孩子名字可以抵押贷款么

不可以。未成年额孩子不能贷款,但如果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单纯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是不能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只有孩子的父母(或一方)与孩子共同作为买房人,由父母(或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和作出抵押承诺,并办理为孩子代为还款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公证,才能申请到银行贷款。在我国法律明确表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年龄来说分为三种,一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不满十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哪些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二、哪些财产不能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