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发粽子怎么做账

如题所述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通常会伴随着小长假和单位发放的粽子等福利。节日过后,会计人员需要对发放粽子的账务进行适当处理。以下是对端午节发粽子账务处理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1. 会计处理
如果企业端午节向员工发放粽子,这被视为非货币性福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企业在发生非货币性福利时,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于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公允价值计量。
例如,一家食品公司在2017年5月27日端午节向300名员工每人发放一盒礼盒装粽子,每盒售价117元(含税,税率17%)。员工包括生产人员200人和管理、销售、后勤人员100人。
会计分录如下:
- 计提职工福利费:
借:制造费用——职工福利费 23400元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117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35100元
- 实际发放粽子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利 351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元
2. 增值税处理
- 自制粽子的增值税处理:
企业自产的粽子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需按市价确定销售额。如果粽子是餐饮企业自制并发放给员工,应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对于生产型企业自制的粽子,税率通常是17%,但对于生的粽子,税率应为13%(2017年7月1日以后为11%)。
- 外购粽子的增值税处理:
如果企业发放的是外购粽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外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先认证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放粽子需视同销售处理,计税价格按公允价值确定。对于外购的粽子,公允价值即为购进价格。
4. 个人所得税处理
粽子作为实物收入,需计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个人所得税。
总之,端午节发放粽子的账务处理需要考虑会计准则、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规定和个人所得税要求。正确处理这些账务,有助于确保企业的财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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