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逼迫劳动者辞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及时维权。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公司违法,劳动者认为公司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