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男方起诉讨要三金,怎么证明三金是女方拿走的?

如题所述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三金问题,一般来说,三金会认为是彩礼,还不还彩礼首先看双方是否登记结婚,没办理登记手续的一般都要返还。其次,即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返还的。当然对于证据来说,一般可以结合现实情况,比如你们购买三金的票据、银行流水以及相关聊天记录,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是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是否有赠送女方的事实。当然如果两人虽然没有领证,但实际生活了很长的时间,或者是女方用三金去添置了两人共用的家具等,都可能影响法院判决返还三金的数额,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律师详细了解。审判实务中涉及彩礼返还情形的,法院一般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二是未办结婚登记的具体原因;三是彩礼实际用途。具体到审判实务中,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并未形成统一的裁判规则,法院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特别提示一下,法律并没有规定需要生活几天才是“共同生活”,所以具体认定还需要结合个案分析。


【法条】《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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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同居,则可以要求归还彩礼。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3年,过期也丧失胜诉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4
可以收集购买首饰的发票、与女方恋爱关系的证明、将要结婚的证明等等。
第3个回答  2020-04-24
给三金的时候在场的人可以作为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