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问题分两个方面。
第一是轻伤案件的管辖。
轻伤一级的事实如果属实,这样的案件应当是刑事案件,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它是检察院负责起诉的案件。从楼主说明的情况看,两级检察院都认为本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起诉,说明这个案件的事实确实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因为两级检察院做出来相同的结论,说明现在收集到的证据不能证明是谁给楼主造成了伤害的结果。这个问题应当由侦查机关负责。
楼主可以向办案的机关提出申诉或者其他的诉求。
第二是法院不受理楼主自诉的问题。
第一个理由里已经说了,这个伤害的案件属于国家公诉的案件,如果检察院不代表国家追诉,法院自然也不能受理楼主的自诉。楼主可以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提出申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新的证据,证明这个损害结果确实是某某人的行为造成的,使检察院重新作出决定。
追问现在我有证人证明是他打的,是公安没有详细问证人证人也就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