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交有社保养老经

离婚时可以提出分割社保养经吗?

一、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可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解释为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养老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可得知,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不能获得法院支持。未能对养老保险金进行分割的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未将婚姻关系终结作为提取养老保险金的法定理由,导致未退休的离婚当事人对养老保险金无法实际进行分割。而分割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即是日后养老保险金的一部分,可以说,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养老保险金中属于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部分进行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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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7
1,如果一方缴纳的社保费用是以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缴费的,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缴费一方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缴费的部分进行分割。
3,《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2个回答  2019-09-17
不可以。养老保险的缴费是按每个人一户进行参保消费的,不可以拆成多份。
第3个回答  2019-09-17
不能分割,这是公司或单位缴纳的。与你无关,而且,这是对他的保障,是他以后的养老保险。你要自己去交才有。
第4个回答  2019-09-17
不能分割。社保是工作时单位交纳,是工作的保障和将来的退休,是个人的利益。不是双方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