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70岁大爷3次性侵患有精神疾病女子!致其怀孕流产。结果怎样?

如题所述

作为国家的公民,必须要明白,遵守法律,是一项基本义务,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事情。任何人,一旦违反法律,那么不论年龄,都将受到惩治。

2021年1月25日,一份江西九江的起诉书被中国检察网公示,这份起诉书披露了当地武宁县一位70岁的大爷性侵他人,并且致人怀孕流产,产下一名死婴的案件。

被告人邱某某,70岁,江西武宁人。

据悉,邱某某家住在澧溪镇某村。2020年2月,邱某某在明知李女士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情况下,想要利用其病情,与其发生性关系。于是邱某某将李女士诱骗至自家的厨房里,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不仅如此,在2月到4月这一期间,邱某某三次诱骗其进入自家厨房,与其发生性关系。

2020年9月12日上午9点,李女士在武宁妇幼保健院流产,产下了一名25周的女婴(死婴)。经过司法鉴定,邱某某为该胎儿的生物学父亲。经九江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女士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案发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经检察院审理,认定邱某某明知被害人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并且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仍旧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邱某某,为了自己的欲望,利用他人的缺点,对其进行侵犯,这样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如今,邱某某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性侵害涉及各种非意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性行为,包括强制性交、强迫亲吻、性骚扰、性虐待,露阴、窥阴等在司法判例上也可能被算作性侵害 [1]  。

性侵害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律对性侵害的定义因司法管辖区域的不同而不同。在有的地区,比如新南威尔士,性侵害被定义为非自愿插入式性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的第五十四条明确提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3]  。

性侵害在当下十分普遍,据联合国的不完全统计,35%的女性会在一生中受到性侵害,在一些国家这种现象甚至更为严重,而对于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情况,目前尚未有全球范围内的调查能够提供可靠数据 [4]  。

性侵害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并改变其自我形象。除了心理创伤以外,性侵害还会导致身体健康问题和公共健康问题 [5]  ,增加酗酒、吸毒、酒后开车、不安全的性行为等。预防性侵害需要施害者、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提高重视程度,并加强预防教育和与儿童的交流等。预防性侵害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普及全面性教育有助于人们在遇到性侵害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的技能积极面对风险,谨慎对待可能的施害者,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以及如何应对性侵害,从而减少性侵害现象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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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4
这位大爷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虽然他的年纪大了,但是也应该为自己的事情付出代价,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第2个回答  2021-03-04
结果这个事情在社会上的反响非常的大,而且这个老大爷也受到了很多人们的批评和讽刺,并且也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第3个回答  2021-03-04
最终这位大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管年龄多大,还是应该管束好自己的行为才行,否则该有的惩罚一定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