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期食品要1000元算敲诈吗

如题所述

买过期食品要1000元不算敲诈的。一般来说,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话,消费者可以要求10倍赔偿,还可以追加赔偿。食品法中规定,赔偿不足1000元的就按1000元的算,所以这个金额是不算敲诈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其中的两个条款是这样的:
(一)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由此可以看出,你要求商家赔偿一千元,已经不算多了。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些商家为了降低成本,售卖一些过期食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除了在购物的时候要特别留心食品有没有过期外,还可以去食品监督局进行投诉。如果投诉的话就要保留好你的购物小票,以及一些其他的证据。
正常情况下,商家售卖过期食品本身就是违法经营,消费者如果是不小心买到过期食品,还不小心吃下去的话,是有可能会威胁到身体健康的,所以消费者跟商家要求赔偿也只是提出一个合理的诉求。当然,也有一些人是专门去找过期食品来购买,要求商家赔偿的。如果金额不是很大的话,他们的这种做法也是没有触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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