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付已到账,现在公司要求退还工伤期间垫付的6个月基本工资和住院医疗费合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合理治疗的医药费(合理治疗的医药费这个是100%的报销);2、根据伤残等级鉴定不同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公司要求返还垫付的住院医疗费的要求合理,因为工伤保险支付了这块费用。但是要求归还6个月基本工资的要求不合理。因为工伤而产生的停工留薪期,公司要将员工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和福利待遇都要正常享受的。计件之类的奖金,则可以适当扣减一些。
如果公司要强行扣回不合理的费用,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院进行申述,他们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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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的规定,公司先行垫付住院医疗费用,有利于工伤救治。住院医疗赔付是返还给公司的,公司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但按照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规定,期间垫付的6个月工资(不是基本工资)本来就是应该公司支付的,且是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无权要求返还,并应该补发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与基本工资间的差额。追问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出事了让我补签的合同,现在我工伤社保赔付了4.3W,工伤期间公司支付了6个月的保底工资2W1,住院费6千多,现在公司要求我退还保底工资费和住院费,我可以告他吗?

追答

住院费用返还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
公司支付的6个月保底工资,本就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依据。且按照相关规定,工伤治疗与休息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只发放保底工资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补发两者间的差额。
如果公司坚持错误做法,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形成劳动争议。
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2个回答  2021-05-30
工伤期间的工资是你应得的收入,没有义务退还。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根据赔付内容,确定退回舒服。但是注意是否本人已经接受了赔偿数额和赔偿内容盲目认可了赔偿协议的话,可能导致你必须退还住院治疗费用。
第3个回答  2021-05-29
如果你在江苏,那么可以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去主张你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工资是不能少发的,不存在垫付问题。
第4个回答  2021-05-30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工伤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此,职工因工受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从发生工伤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要经历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索赔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