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4MPa。《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8.2.4
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1MPa。
试验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通知燃气供应单位和
建设单位参加。燃气工程的
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性质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燃气供应单位及相关单位按本规范要求进行联合验收。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
大气压时进行修补。修补后应进行复试。
扩展资料:
强度试验的一般要求:
(1)管道焊接检验、清扫合格后方能进行强度试验作业,试验压力必须满足设计压力。
(2)管道应进行分段进行压力试验,试验管道分段最大长度宜按表执行。
(3)管道试验用
压力表及温度记录仪均不应少于两块,并分别安装在试验管段两端;试验用压力表的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
倍,其精度不得低于1.5
级,并在效验有效期内。
(4)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进行初验,如无泄漏、异常,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然后宜稳压1h
后,观察压力表不少于30min,无压力降为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手机
知网—城市高压燃气管道试验介质与压力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