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偷盗和拿取的区别吗?

你知道头道河拿起的区别。

偷盗和拿取的区别为:性质不同、违法不同、损害不同。

一、性质不同

1、偷盗:偷盗是在不经主人的允许之下的行为。

2、拿取:拿取是在经主人的允许之下的行为。

二、违法不同

1、偷盗:偷盗属于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刑事犯罪行为。

2、拿取:拿取属于普通行为,未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未违法。

三、损害不同

1、偷盗:偷盗直接损害公民的财产安全。

2、拿取:拿取未损害公民的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13
偷盗是偷偷摸摸地拿别人的东西,恐怕别人看见,偷偷摸摸去拿。偷盗属违法犯罪行为。
拿取可能是别人给你的东西,让你去拿取,也许是别人有应许,让你去拿取东西。
如果是不经别人允许,随随便便拿取别人的东西,也是不应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20
最近老是在网上看到有关我国最后一位皇帝,溥仪的相关的趣闻轶事。比如溥仪的学历问题,溥仪的改造生活,溥仪晚年回故宫买门票的事情……等等,不胜枚举。其中,我发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那就是,有一部分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说溥仪回自己家(故宫)为啥还要买门票呢?或者有人说溥仪从故宫偷运文物时也被他们反问:拿自己家的东西也能叫偷吗?
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我来给大家分析梳理一下,看看溥仪的行为算不算是“偷”呢?
话还要从头说起,公元1906年的时候,溥仪出生在了“皇帝专业户”醇亲王府内。为啥这样说呢?看看下图你就明白了,自咸丰皇帝开始,醇亲王府为清朝贡献了两个皇帝:光绪皇帝和溥仪。
按照这个帝统来看的话,溥仪继承大清江山这一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不过,凡事儿都讲究一个合理性。那么,溥仪到底有没有资格处理故宫里的那些文物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如下。
首先,那些文物是属于国家的,并不属于溥仪个人。有人就说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啊,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的。作为大清朝的皇帝,这些东西难道不应该是属于溥仪的吗?
这里牵涉到一个概念,叫做“家国天下”。其实说白了这些文物是属于“皇帝”这个位置的。皇帝是个“机构”,配套的有三宫六院的后宫,有文臣武将处理政事的朝廷,有可以代表着整个天下的无上权力形象……换句话讲,一旦哪天你不再是皇帝了,这些东西就和你没有关系了。
其次,在古代,皇帝并不是富有四海的,有时候会非常的穷,比如道光皇帝。这就取决于皇帝的小金库,即内务府的账上的钱多钱少。也就是说国家的钱和皇帝私人的钱其实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这条放到那些文物上也是适用的。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可以这样分。
1,如果是在内务府的。那么它就是皇帝的。在你当皇帝的时候是可以随意处置的。皇帝赏赐大臣的钱物都是从内务府里拿的。可是如果你不是皇帝了,不好意思,这一部分你也动不得。
2,如果这些东西属于国库的。那不好意思,你就是皇帝,也不能随意处置。那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六部九卿的共议才行。
这样说来的话,在1912年2月12日之前,也就是溥仪没有退位之前,那些内务府的物品,他是可以随意处理。之后的话,由于溥仪已经退位,不是中国的皇帝了,按照上面的道理来讲,故宫里的任何东西就已经和他没有关系了。而我们都知道,溥仪退位的时候才6岁,啥都不懂呢。他真正开始倒腾故宫的文物则是在溥仪长到十四五岁的时候。
最后,这个时候的溥仪所处的时代早已经是民国了。故宫的文物按照正统法理,应该是由中华民国继承的。这会儿估计会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说属于清朝的东西应该有溥仪等皇族继承。要是这样说的话,这些东西是不是该还给朱明的后人呢?毕竟就连这故宫都是人家建的吧?
公元1924年,冯玉祥掌权后,宣布废止优待条约,并且还把溥仪撵出了故宫。即使如此,溥仪又从故宫盗取了有76箱珍宝。
据有关资料统计,溥仪带走的文物里:历代的书画手卷1300余件,画册70件,挂轴21件,宋元善本书500多函。此外,还有无法计算数量的古玩玉器珍宝和上等毛皮300多张。
这其中就有《历代帝王像》、《步辇图》和《阆苑女仙图卷》等珍品国宝。而这些珍宝在后来随着溥仪的颠沛流离中遗失了很多,损失真是难以估量。而《历代帝王像》等至今还被美国波士顿博物馆收藏着,真是莫大的遗憾。
总之,不管怎么说,溥仪是拿了早已经不属于他的文物了。既然文物的所有权已经不属于他,那么他当年的行为也就只能算作窃了。
再接着来回答另一个问题,说为啥溥仪回自己家也要买票?这个问题有点无厘头。因为,这个事情的背景已经是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溥仪也成功的重新做人后的故地重游。此时的溥仪早已经不是皇帝了,他只是普通的新中国的公民。进入故宫当然就要购票进入了。
第3个回答  2022-04-05
偷盗是指,在你没有看到的情况下以占有为目的拿了你的东西,拿取的意思是说在你知情的情况下,拿了你的东西,然后你没有拒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