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加分政策

如题所述

文职人员加分政策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3.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4.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 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理论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作为一种惠军政策,每年的军队文职招考,都针对部分群体给予一定的笔试加分。在笔试批卷核分后,针对这部分人群核实加分情况,算好加分后的总成绩,再确认进入面试的名单。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
军队文职加分政策在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后加。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加分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试卷分为公共知识和岗位能力两个部分,专业科目根据岗位要求的大类进行专业考试,专业类考试每类考试均有具体考试时间跟分数题型的说明,基本均为客观题考核。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修订)第五十二条 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优待办法另行制定。
文职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