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但是公司不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都是违法的。违约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不行也可以上诉,诉讼费用几十块钱,成本很低。

企业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不合法。它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强行附加不合理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

扩展资料:

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强行附加不合理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部1995年8月4日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

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