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社会组织在社会科学中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动物进行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氏族、部落、部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狭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人类的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和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个人媒体群等等。它只是指社会组织形式中的一部分,是动物为了特定目的而组建的稳定的合作形式。社会学研究的社会组织主要指狭义的组织。
扩展资料: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真正意义上的社团应该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的第三方组织。因此,符合社团发展逻辑的社团组织应是经费、领导人均源于社会的高度自治的组织。但总体性社会的制度环境不利于培育这种自治性的社团组织,这就需要改善制度环境。
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资源配置体制的重要变化,并由此开始了意义深远的社会转型。因此,社团发展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呈现出了有利于自治性社团勃兴的局面: 无论是宏观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还是微观的利益群体多元化,不论是单位制度的瓦解,还是国际交往的加强都为社团的发展扫除了障碍;并且,这一时期,"自由流动资源"逐渐形成、"自由活动空间"日益拓展,这种资源和空间的形成为社团的兴起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使得这一时期自治性的社团组织有了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