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网 我与某人签订了住房契约,此人反悔并起诉,经法院判定起诉方败诉。想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永久有效

一审后起诉方并未提起上诉,若2年后其重新提起上诉,法院是否会重新审理此案?是否会推翻2年前起诉方败诉的原判?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第四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法院有可能会重新审理此案,也有可能会推翻2年前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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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09
一审判决,双方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没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生效。
提起上诉的,上诉判决生效。二审为终审。即使提出了再审,没有法院判决终止或中止执行的,不会影响判决的生效。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建议你补充问题,把想得到的回答表述清楚。
第2个回答  2011-02-08
法院的判决对当事人双方都有约束力。一直都有。但判决不可能说这个房子永远让你居住,法院的判决只能说住房契约有效。而契约是如何约定的,你就应该怎么做。契约给你什么样的权利,你就享有什么权利,同理,契约的义务你也必须履行。否则,合同随时可以无效或者被终止履行。
第3个回答  2011-02-08
一审可以提起上诉的。二审为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