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拖着不给转正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试用期 结束不给转正应该怎么办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 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怎么办 签订 劳动合同 是《 劳动合同法 》出台所希望促成的一大目的。之所以国家要如此重视劳动合同,就是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履行,而避免口头协议的不稳定。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在这段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考察对方,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段期间内双方 解除劳动合同 的要求都比较低。 当试用期结束时,企业有义务评估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决定给予转正与否。而企业却无视试用期的结束,久拖不决,既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予转正后待遇,是错误的。 1、工作表现不佳为何试用期内不提,而直到员工询问为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给予转正工资时才搬出这个理由,显然错过了单位主张权利的时间; 2、经济形势变化,职位撤销,需要调整岗位,与试用期员工表现也没有任何关系,这和给予转正工资也没有关系。 企业根据需要撤销岗位是正常的内部管理行为。发生这样的事件后,企业应该妥善安置员工: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工作岗位;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 经济补偿金 。但这不是不给转正员工约定好的工资的借口。 二、试用期怎么计算 “试用期”是伴随着 劳动法 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劳动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已经取代了所谓临时工转正为正式工传统概念。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而非独立于合同期,所谓试用合格后“转正”的做法实际是企图规避试用期间的义务。事实上,自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因此,如果试用期内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则应补足差额。综上所述,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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