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年假未休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一、离职前年假未休怎么处理
1、离职前年假未休处理方式如下:
(1)员工离职时年假未休,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二、年假工资怎么计算
年假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是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
2、如果劳动者未休年假的,则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年休假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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