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快递公司都不能运送活体宠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综上法款,活体宠物属于该规定的第六条,因此,快递邮寄活体动物属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邮寄活体动物的风险
快递活体动物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死亡,纠纷不好处理;另一方面,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活体动物,也有携带病毒的风险。
邮寄的活体动物流通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细菌感染等卫生问题,存在危及人类身体健康的可能。市民若发现商家和快递公司存在邮寄活体动物的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
对于消费者而言,网上购买活体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首先,网上通过快递来的动物可能患病,未经检疫审批许可,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活体动物的死亡受多种因素影响,索赔举证难度很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