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一般查几年

税务稽查一般查几年

法律分析:
税务机关翻旧账,有3年、5年、无限期的三种情况。
1、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不缴、少缴的税款:
(1)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追查期限是3年;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税款累计不足十万元的,追查期限是三年;
(3)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税款累计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追查期限是五年;
(4)偷税、漏税、骗税的,没有时间限制。
2、已被发现不缴少缴或者欠缴税款,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没有时间限制。
3、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追查时间是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衍生问题:
税务稽查的审理包括什么?
税务稽查审理主要包括: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2.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审理终结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2.补正《税务稽查报告》、
3.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
4.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移送。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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