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自愿过户给别人算合法吗

如题所述

房子自愿过户给别人是否合法,需视情况而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是未婚且个人已取得房租所有权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是过户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公证费最高300元。政策性收费: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印花税:评估价*0.1% ;房产证工本费:85元 ;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2.如果是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满足3个条件即可认定为有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即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款的适用有以下几个条件:第一,第三人属于善意购买,而非与配偶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第二,买受人支付了合理对价;第三,买受人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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