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报名地点: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不在当地,但工作单位在当地,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网上报名:登录
www.jszg.cq.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提交”,显示“报名成功”提示后,即完成网上报名。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点击“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出来后,请将本人简历填写完整。缺乏网上报名条件的,请申请人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
(4)现场确认:报名者网上成功报名后,于3月15日前到所在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各区县报名点联系方式和现场确认时间)。现场报名时请报名者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签名。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作废。
(5)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③ 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⑥《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证书;
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能力考察时间和地点由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安排,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能力考察时间及地点:各区县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能力考察时间和地点。
(2)市教委负责组建高中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市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工作。各报名点负责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接受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3)2007年4月20日,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培训考试办公室负责公布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成绩。
3.认定阶段
(1)时间:2007年5月15日至6月23日。
(2)各报名点于2007年5月12日前公布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名单,并上报符合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的信息到市教委人事处。
注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填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打印;
2、在网上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
3、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各区县报名点联系:各区县报名点联系方式
更详情请登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http://www.cqec.net.cn/xygbm/cjy/jszg/type.asp?typeid=19&ntypeid=38